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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局
隔一日出村,常霄已经穿上新买的毡靴与曾如意赶制出的芦花衣。
芦花蓬松,做成衣裳不比丝绵贴身,有些鼓鼓囊囊,可为了暖和,谁又顾得上那么多,况且常霄身段高,体格撑得起来,就是套个麻布袋子也不难看。
而毡靴轻便,加厚的鞋底能隔绝从地里往上窜的寒气,莫说要外出行走的常霄,就连曾如意也很喜欢,说是穿着这个,坐在屋里也不冷了,不至于大白天做针线时也要上炕盖被子。
那样盘腿坐久了,哪怕背后有被子能倚靠,也总觉得腰不舒坦。
常霄道:“若是别人问你毡靴从何处买的,你只说我有门路带来,多凑几人还能便宜些。”
曾如意含笑点点头。
常霄卖货的套路他已熟悉了,凡是觉得倒手能赚钱的,都会忍不住插一手,也不知一天脑子里要藏多少事,换个人来,怕是早就被烦扰得入夜也睡不着。
除了新衣新鞋,曾如意给他灌好了水,又拿两个还热乎的炊饼,各夹了一个猪油煎的鸡蛋,让他贴身放着。
猪油是前天做席面时炼出来的,一半猪油渣炒了菜,还剩一半在碗里搁着,猪油过夜后也因寒凉而凝成了白色,只要用筷子挑上一点,下锅化开就足够做个菜。
天越冷,走路时人的精力耗得越快,常霄也饿得更早。
水煮蛋换成带荤油的煎蛋,吃进肚里能顶更久。
【记得趁热吃】
【到了程家讨口热水喝】
曾如意知道常霄今天要去白树村找程三。
虫儿笼被先前老货郎的儿子王来福找人仿去了,卖的价钱还更低,任谁听了都生气。
该说不说,虫儿笼是个挣钱生意,进价低,在村里卖得不贵,到县城却可卖上高价,也不枉费来回几个时辰的路程。
去过的这几回,回回至少能赚出一贯钱上下。
为此两人商量了半晌,常霄思来想去,还是打算先去跟程三通个气。
“王来福不是县城人士,不会有城中人脉,他卖的虫儿笼,定不会是找的城中匠人,多半是附近村里的。程三擅草编,又常去马桥摆摊,说不定能看出是谁的手艺。”
而虫儿笼是程三的首创,真要能找着这么一个人,想必不用常霄多说,程三也不会善罢甘休。
只是这回也教常霄警醒,如今有了个王来福,就算是想法子给按下了,焉知后面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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