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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法第302条,至多就是个侮辱尸体罪!”
人在死前和死后,所享受到的权利完全不同。
人一死,人权立马丧失,即便你将尸体脑袋摘下,至多便是七年!
可在活着,哪怕仅有一口气吊着活,你把他脑袋摘下至高可以死刑。
而尸体身上的二次伤口,是在陈伟死后出现!
言罢,徐良便不再看张成。
他挺起身子,义正言辞的对着审判长赵义开口道:
“尊敬的审判长。”
“综上所述,便是我方诉求依据!”
“对方律师所言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均无法站住脚跟无法成立。”
“我方委托人为患有重度精神病的17岁少年,在案发期间为精神病发作所做出的正当防卫,并未追杀死者。”
“陈伟之死,在于陈伟本身,伤口并不致命,他却自己硬生生将伤口扩大,最终致死!”
“杀死陈伟的是陈伟,并非陈东!”
也就是说。
陈东至多拥有两项罪名。
哪两项?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
二,侮辱尸体罪!
“所以,我请求驳回一审裁决!”
徐良语气掷地有声。
“请求改判陈东!”
一番话落下的刹那,法庭先是寂静一瞬。
霎那间,重新沸腾起来。
庭内外围的记者已然耐不住性子交头接耳。
“等等,我怎么感觉这说出来的话有几分可信度呢”
“陈东不会真无罪吧”
“不是,这从哪冒出来的律师!?这也能辩吗?”
“陈东杀了谁?陈伟是被谁杀的?陈伟杀了陈伟?那陈东呢脑子有点痒啊。”
“我就说嘛,一审的故意杀人完全站不住脚!”
“”
霎那间,嘈杂的讨论声不绝于耳。
听着这些声音,张成脸色愈发难看,十分阴郁。
他盯着徐良,嘴唇蠕动,欲言又止,最终却一句话也说不出。
对方这逻辑
看似强盗逻辑,可偏偏又有无数佐证来支持逻辑的诞生!
当然,他也不是找不到攻击点。
无非是正当防卫,可紧抓这点本身就是个陷阱。
徐良故意放出正当防卫,他的本意便是让张成故意反驳,从而退一步得到假想防卫否定故意杀人一事!
只要防卫二字一立,即便陈东不是17,一审的判罚也能减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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