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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在纽约立足,没想到她跟自己一样,都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难怪之前能跟琨因·爱莫森那样的男人有所来往。
所以,琨因跟她分开,是因为她家境败落?
虽不太清楚素商和琨因的内情,但他觉得自己猜得八九不离十。奥斯汀有些自得,他喜欢素商可跟她的出身没有关系,纯粹是欣赏她的为人处事,而且看久了还觉得她有点可爱。
不过,既然知道了这些过往,奥斯汀也不搞那套炫耀财力的把戏了,到酒店就老实询问,“我订了两间房,要不你今晚也住这?”
带人在香港逛吃是很累的。素商本来打算自己去找家便宜酒店住一晚,既然他安排好了,她也没多推辞。
看她坦荡的模样,奥斯汀更清楚意识到,素商不是那种能够被轻易打动的人。
于是,他很快放弃了让司机接送的套路。
素商也无所谓出入有没有豪车接送,毕竟香港停车不便,实在累了可以打车,或找个餐厅歇脚。
她也确实会吃会玩,带奥斯汀去的地方都很有本地特色,让他看到了香港国际金融港的一面,也见识了这个城市比纽约更繁密的居屋楼宇和霓虹彩灯,感受到冰冷都市和市井喧嚣在东方智慧中的巧妙交融。
奥斯汀很喜欢鸡蛋仔、猪肠粉和冻柠茶,但最爱的还是加了辣酱的萝卜牛腩。
又过一日,他们没开车。素商带着他从天星码头坐小轮到湾仔,再搭叮叮去中环石板街附近吃午饭,下午一路慢慢逛到太平山。
想看日落和夜景,就得掐着点坐缆车上山。
素商上一次来的时候还小,完全忘记还有排队这一环节。
说实话,在香港高强度游览是真的很费体力,但奥斯汀身材健壮,美国人又向来能走能动,他逛到现在仍是兴致勃勃,脸上一点疲惫都没有。
素商的脚底又酸又麻,但她看了眼旁边正在快乐吃甜筒的奥斯汀,还是忍住了。
好不容易到达山顶,光从连接缆车车站的商场走到观景台这段路,已经让素商眼冒金星。
也不知是不是在缆车上坐了一会儿,有休息又没休息到位,这会儿觉得尤为腰酸背痛,她肯定自己脚底已经磨出水泡了。
奥斯汀还在乐呵呵地东张西望,转眼却见素商已经落后好几步。
他折返回素商身边,“怎么了?不舒服吗?”
“没事,”她摆摆手,“就是走得有点累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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