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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第一次送花(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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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国送花的习惯和华国人不一样。

九在华国的意义很深远,又代表着长长久久。

这个数字肯定没错。

莫市的鲜花店都是开给贵族的,价格奇贵。

一支玫瑰就要一币。

整个花束收了十币,雷奕鸿付完钱,卖花的美女还在冲他笑。

他才反应过来,还要小费的!

他又拿出二十卢币放在盘子里。

花店的美女似乎对雷高翰特别感兴趣,收着雷奕鸿的钱还一直朝着雷高翰抛媚眼。

脸上带着甜美的微笑不停地在说着什么。

雷高翰一头雾水,“她在说什么?”

“夸你长得帅,让你也买束花。”

雷高翰不禁挺了挺腰板儿,“美女就是有眼光。”

雷奕鸿呵了一声,“错!”

“是因为你的穿着!”

雷高翰愣了,他穿的挺普通的,一件嘻哈风的皮夹克,一条李维斯的牛仔裤,下面是阿迪的旅游鞋。

“不可能,就是因为我帅。”

他傲娇地走出门。

结果下一秒就被证实雷奕鸿的话说的是真的。

有两个年轻的毛国男女抓住他,不停看着他的衣服,嘴里还在说着什么。

恨不得把他的衣服扒下来。

别的没听懂,他就听懂“欠欠”俩字了。

雷奕鸿用俄语说:“我们不欠欠,出差过来的,你们可以去找雪鹿这个牌子有类似的衣服。”

他顺便做个广告,赶紧拉着雷高翰上车。

“现在罗斯国的年轻男女对欧美货比较狂热,认为穿欧美货的人有钱,你这一身穿在大街上很吸引眼球,要是看好哪个罗斯国的姑娘了,估计冲你的穿着就能跟你走。”

雷高翰打个冷颤,“可别,我爸能打折我的腿。”

虽然长在马来,但是家里还是挺传统的。

老爸老妈接受不了西方大妞。

雷奕鸿没时间理他,拿出镜子照了照,嗯,挺帅的。

这还是他第一次送媳妇花,以前不是不想送,是来宾市根本没有花店。

童小茜住在京城大饭店。

这应该算是罗斯国最早的经营中餐的宾馆。

里面有餐厅也有客房,还有歌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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