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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这样的合同才科学(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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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见了面,可惜这些香港公司的规模和专业程度都不能让他满意。

现在他快要去德国了,这事只能先放一放。

吴杰觉得等他名气再大一些,干脆自己在国内搞一个班子,84年后成立一间经纪公司,这样就可以把将来的工具人全都吸收到自己旗下,那时候玩法就多了。

最后是那几家找他拍广告的香港公司,吴杰选择了单独与他们见面,并且提出签代言合同的想法。

这个提议让其中的两家很失望,他们只想趁着吴杰刚刚在香港爆火的时间,赶紧拍个广告把利益最大化,并没有长期合作的打算。

维他奶对此没了兴趣,李锦记也不想在酱料上印个足球明星。

雅兰公司和美心食品却不一样,他们一个是做家纺生意,一个是做食品生意和餐饮生意。

雅兰公司原本喜欢用美女来做包装,但这几年也开始重视帅哥,给出的代言费是5年100万港币。

美心公司做的是食品生意,主要是经营连锁西饼店和酒楼。

他们也愿意在产品包装,以及产品宣传上使用一个有影响力的足球明星,给出的代言费比雅兰公司还要高一些。

吴杰自然不会签这么长的合同,他与两家公司达成的是3年100万港币,每年拍摄一则广告的代言合约。

这个价格在1980年算是非常高了,他还是在透露了自己即将去拜仁踢球的消息,这两家公司才答应了这样的合同。

70年代的拜仁在欧洲足坛比巴塞罗那的“梦三王朝”还要强势,他们是真正创建过欧冠王朝的球队,尽管在七十年代末期陷入了动荡,但名气依然非同小可。

吴杰能去这样的豪门球队踢球,身价自然要上涨许多。

但要是他在半年内没有去拜仁慕尼黑,或是无法成为首发,这个合约就会自动变成50万港币。

吴杰把与拜仁签的那些浮动条款也加了进去,比如拿到德甲金靴、欧冠金靴、进球数等条款,那时他会得到两家公司的额外奖励。

这两份合同签完后,吴杰觉得他这回应该真的成中国内地的首富了!?

这时候拥有中国国籍的人,谁能比他更有钱?

山东,济南,空军军区青年篮球队……

这里当然没什么有钱人,但却有一个挥汗如雨的大汉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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