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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管学岳。
大家的位置虽然远,但是联系是一直没断过的。
乐仙做吃的,还时不时督促祝冬聆也要注意饮食。
不要总是一天三顿都是面包。
也不要一天连三顿都没有。
“现在你们在一起太好了,我看他啊,看着都圆润了不少,还得是你有办法。”
祝冬聆被乐仙这么说的时候,春晓还很惊讶难得也有看到祝冬聆吃瘪的时候。
一直都习惯了他舌战群儒的。
乐仙就坐在她边上。
一定要挤进来的。
说是大家得错开坐了,这样大家才可以赶紧熟悉起来。
文馨还小,涮东西得春晓这边照顾着,所以春晓的左右两边,坐了乐仙和馨馨。
“你不知道,他大学的时候就烦人,除了和他一起做小组作业这事情开心,其他的事情都叫人烦。”
“太优秀了,站在他边上,怎么都觉得自己好像还得去做点什么提升一下自己,不然都不配站在他边上。”
“你看,我是不是看着年纪比他大好多啊!?其实我也就大他两岁,做餐饮太累了,起早贪黑的,就是胜在自由,这店是我老公家里传承的,几十年的老店了,好多的街坊邻居就指着一口呢。”
“我是之前工作在这附近,来这吃了一次就爱上了,天天来,倒是叫少东家给瞧上了,现在累是累,但是自由,赚多少也都是我们的,舒坦。”
“你看我老公现在能说会道的,第一次见到冬聆可不好意思了,自卑,还问我说这是不是我前男友呢!”
乐仙说到这里笑了一下。
“我说我哪里有这么厉害的前男友,那小子上学的时候的女朋友是学习,工作了变心了,女朋友变成了工作,要说起来,你可是她第一个女朋友。”
时春晓听她说这话直接噗嗤笑了出来。
有意思。
乐仙姐姐她可太喜欢了。
好风趣。
都说京市边上的津市人均喜剧人,一开口就让人觉得好笑。
时春晓觉得京市的人也不遑多让。
说话都和说相声似的。
有趣。
又让人觉得温暖,比这锅还暖。
乐仙哪里是在和她闲话家常呢?
她不过是借着闲话的契机,在和她说祝冬聆的事情罢了。
春晓夹起一块羊肉,在麻酱里过了一道,放入嘴巴里,羊肉满满的奶香味,切的薄厚适中,咬起来有肉的口感,但是嚼几下就可以吞咽下去了。
好吃。
用麻酱来蘸这个羊肉真是太对了。
这里的羊从内蒙来的,鲜切的肉,入口即化。
时春晓吃肉的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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