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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对森林和丛林适应性良好。
戈戈的祖先生活在草原和湿地,后来形成部落文明,开始人类一样,动手改造环境,所以戈戈虽然看起来更像森林里的生物,反而不太适应森林生活。
一路上,洞加如鱼得水,戈戈和江未央倒是成了拖后腿那个。
洞加解决完围攻上来的毒虫,还反过来安慰她们:“别灰心,其实你们也很厉害。”
江未央瞥了眼洞加缓慢收起来的五指触手,眸光闪了闪。
洞加的触手与其说是触手,不如说是它身体的一部分随意捏造而来。
依萝的身体像一团橡皮泥,想捏出什么就捏出什么,又像一团流动液体,握在手里都抓不住。
江未央暗中观察了一下,洞加的天赋大概就是结界,它可以利用身边任何东西,甚至它的身体形成结界。
结界内,它就是王。
之前困住江未央的结界,就是洞加利用空气形成的结界。
如果洞加一开始抱着恶意,就算是江未央也防不胜防,虽然杀不死她,但是她要轻松脱身还是有点难度的。
洞加是一个棘手的敌人,如非必要,江未央不想跟它为敌。
有洞加保护,江未央自然是歇了出头的心思,能不动手就不动手。
就这样,又走了很长一段路,中间江未央还见识到了洞加的坐骑和戈戈的走铁兽。
戈戈的走铁兽比大巴车还大,实在不适合行走森林。
戈戈把走铁兽召出来,也只是满足一下江未央的好奇心,
洞加的坐骑是一头两米高的彩色麋鹿,长得比江未央看过的麋鹿都要好看,特别是那双黝黑闪亮的眼睛,看起来就十分通人性。
洞加让江未央和戈戈坐到麋鹿上,自己“爬”上了麋鹿的头顶。
洞加的小鹿倒给了江未央灵感,大巴车可以变换形态,森林路况不适合开车,但是山地自行车什么的,还是挺方便的。
只是现在有洞加和戈戈在,江未央没找到机会实践。
麋鹿速度极快,江未央估算了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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