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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琛耳根蓦地一红,硬着头皮道:“不记得了。”
“切。”她甩开他的手,快步走到那棵大槐树底下。
闻喜绕着树干细细打量,目光上上下下,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你找什么?”周景琛跟上。
“找字。”
“什么字?”
“小时候刻的字……”她仰起头,忽然眼睛一亮,兴奋地指着树身一处:“找到了!”
周景琛凑近,只见树皮上刻着一行歪歪扭扭的字迹,历经多年风雨,依旧清晰可辨:
【小公主闻喜和她的王子周景琛】
男人身形骤然一僵,屏息凝望着那行字,久久未动。
“这是你刻的?”周景琛轻声问。
“对啊。”
“什么时候刻的?”
她挠了挠头,小声嘟囔:“小时候啦,好多年了,不记得具体几岁。”
“为什么刻这句话?”他滚了滚喉结,视线落在她娇俏的脸庞上。
“你忘啦?有一回我们跟方皓宇在这儿玩,他问你,闻喜是公主,那你是不是王子。我当时嘴快,说哪有瘸腿的王子。你一下子就生气了,拄着拐杖自己回家,理都不理我。”
说到这儿,她轻轻哼了一声:“小瘸子,脾气还挺大。”
“后来我猜,你是不是因为那句话才不开心,就偷偷在树上刻了这个。本来想拉你来看,哄哄你,结果睡一觉,就把这事忘得干干净净。”
周景琛愣愣望着她,逐渐失了神。
心口又暖又疼又酸又胀,像是长久的黑暗里,突然被人点亮了一盏灯。
他曾经惶惑、不安,自卑,患得患失,他绝望地以为自己永远不可能会是她的王子。
他不知道,原来,他的小公主很小的时候,就在一棵树上刻下这行字,认他是她的王子。
而当小公主在大学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之后,在他当时还是个瘸子时,就想跟他表白,跟他这个瘸子在一起。
他最自卑、最不敢正视、最痛恨的残疾,在她眼里,从来都不算什么。
她从一开始,喜欢的就是那个瘸腿的少年,残缺的小狗。
世界突然安静,只剩下心跳声在耳边轰鸣。
“周景琛,那儿有秋千!”
闻喜忽然像发现了新大陆,雀跃着奔了过去。
她穿着米黄连衣裙,配一双干净的白棉袜和运动鞋,乌黑长发柔顺垂落,柳眉杏眼,肌肤胜雪。
坐在秋千上回眸一笑,眼尾弯起,露出两颗小巧莹白的虎牙,明艳得像春日里盛放的木香花。
闻喜轻轻晃着纤细白皙的小腿,笑眼甜甜:“小狗,快来帮我推秋千呀。”
一句话,仿佛时光倒转,斗转星移,两人瞬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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