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725章 阿满:我要当女侠(3/6)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咱们那个《人权保障法案》,是好东西。


可是,法律写出来,不等于老百姓心里就认了。


大同那个案子,报纸上登了,大家议论了,法院判了。


可那些不识字的人呢?那些不看报的人呢?那些一辈子没进过法院的人呢?他们知道这个法案吗?他们知道男女平等是什么意思吗?”


林永年沉默了一会儿,缓缓说。


“宣传工作是做了。各县都贴了告示,各村都有宣讲员,学堂里也教。”


林砚:“做了,但不够。


爸,你管实业厅,知道工厂里的情况。


那些女工,她们知道法案第七条是什么吗?


她们知道自己在法律上和男工有同等权利吗?


她们被欺负了,敢不敢去法院告?”


林永年没有说话。


林砚继续说。


“妈,你管银行。那些来开户的妇女,她们知道钱存进银行,就是自己的吗?她们知道如果丈夫要拿走,可以不同意吗?她们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财产吗?”


苏婉贞摇了摇头。


“大部分人不知道。她们来存钱,还是偷偷摸摸的,怕被丈夫知道。”


林砚点了点头。


“这就对了。法律有了,可老百姓心里没有。法律写在纸上,人心还活在过去。”


林广福:“砚儿,你说得有道理。那怎么办?”


林砚想了想。


“宣传,要更细。不能光贴告示,不能光靠宣讲员。


要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用他们身边的事,一点一点讲给他们听。


大同这个案子,就是个好例子。


可以把这件事编成戏,在集会上演。


让老百姓看,那周家女子多不容易,那侄子多不讲理,法院判得多公道。


看完了,他们就记住了。”


苏婉贞眼睛一亮。


“这个主意好。戏文比告示管用,老百姓爱看戏,看着看着就懂了。”


林砚继续说。


“还可以编成唱本,让说书的说。


以在报纸上连载,让识字的人念给不识字的人听。


可以在学堂里讲,让孩子们回去讲给爹娘听。


一层一层,一点一点,慢慢渗透到人心里去。”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fulishuw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