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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皮毛……不过即使没有课外书,我也能猜到,华尔街有着外人不知道的黑暗面。”
“毕竟那儿挣钱很多不是吗?而挣钱总是不容易的。”那么多金钱的流动,让这个国家最聪明、最具人脉的家伙都往那儿卷。卷到一定程度后,人就异化了,而且会开始卷专业不相关的东西……可想而知是怎样的修罗场了。
“啊,真是至理名言!这句金句应该被写在华尔街的交易大厅内——挣钱总是不容易,所以我们的生活才那么可怕!”贾维斯·格林举杯:“让我们碰一次吧,敬金句。”
大家笑着碰杯。
这次音乐会后的宵夜约会并没有在丽莲心中留下很深的印象,结束后男士们就分别送两位女士回家,期间并没有发生别的。这让丽莲很快将贾维斯·格林给忘了,直到哥伦比亚大学开学日,她再次见到贾维斯·格林。
丽莲一年多以前被哥伦比亚大学录取,她的学院是哥伦比亚大学两个半本科院之一的‘哥伦比亚学院’——此时哥伦比亚大学下有多个学院,不过本科学院就两个半,分别是哥伦比亚学院、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巴纳德学院,其中巴纳德学院就是那‘半个’。
因为巴纳德学院是一所原本独立的女子学院,并入哥伦比亚大学后它依旧非常独立,有自己的董事会、教职工体系、设施等等。
丽莲上辈子时,哥伦比亚大学大概还多一个通识教育学院的本科院,不过这是1974年的事,当下还不存在。
丽莲读的专业是‘英语文学’……嗯,挺‘普通’的,不过她也没有太大的选择余地。当初申请大学的时候,她的个人条件就是顶级名校得看运气,所以她不可能挑太厉害的专业去报。而在众多普通的专业里,‘英语文学’算是她比较喜欢的了。
等到丽莲恢复了上辈子的记忆,也没想过换专业。主要是她对理工科不感兴趣,商科之类也差不多。剩下要在文科、艺术里选,‘英语文学’好像也不坏。而且她现在也是个作家了,未来还打算做编剧、实现上辈子的梦想,那‘英语文学’方面精进一些,好像也是应该的。
而且说实话,按照哥伦比亚大学的风格,文科生的专业还真不那么重要。因为哥大在本科教育上的特点是‘均衡’,公共课多且鼓励学生们什么方向都尝试——真要深入学习,还是得等到硕士阶段。
丽莲大可以‘英语文学’学着,到时什么感兴趣就多接触……当然,前提是她还有余力。要知道六十年代的美国大学,还是藤校,那也是很卷的。
丽莲就是抱着这样对未来四年大学生涯的胡思乱想,在8月底的一天来到了哥伦比亚大学……说起来也是很神奇了,明明在纽约也呆了一年了,而且她还是一名已经被哥大录取的准大学生,居然从来没来过哥大本校区。
或许是因为美国城市内不同区域间的封闭性?如果是在华夏,城市内的不同区单纯就是一个划分而已,行政管理归行政管理,老百姓生活上是没感觉的。大家一般不会有很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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