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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强的意思是,有真的上课,辅助五十岚写歌,而且作品不构成抄袭,大概算速成班吧,速成班来算,这个价格就很合理了。”
作品不构成抄袭这个说法就很微妙。
抄袭这题我懂。
这个标准其实很坑。
本来这种艺术创作,“抄袭”和“借鉴”的界限就不是很明显,就算岛国的版权法非常严格,也没办法完全界定这两个之间的区别,落实到纸面上的鉴别就更僵硬了,这类事到最后往往是法庭上无法分出胜负,落到了民众舆论中讨伐。
讨伐归讨伐,法律意义上不构成抄袭,那版权还是有效的。
换句话说就是钱还是照样可以收,商演同样可以去,ktv点的歌一样要收费。
“还记得我们早上说,技巧和野生的问题吗?”牧野告诉我:“这就是技巧的问题。”
“音乐发展了那么长的时间,从以前的声乐和器乐领域都在进步,什么是&039;好的音乐&039;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标准的答案,但&039;什么样的音乐抓耳&039;这个问题算是被破解了大半,所以现在乐坛上有大量听起来好像一样又不太相同的歌,拆开它们的外包装,实际上都是同一套逻辑。”
他看了眼五十岚的作业,“不过这个还没高级到那个程度,算擦边吧。构不成抄袭,因为抄的范围没有超出法律限定,而且&039;参考&039;的歌都比较小众,这里抄一点节奏,那里抄一点verse ,再把chor的部分也模仿一下,一首歌就完成个七八成了。”
“好坑!”
我觉得这种东西拿出去,真的是名声尽毁。
“真的有人会拿这种东西出去发表吗?”
五十岚整个人都蔫了。 “有,还有很多。反正现在可以发表在网上试水,用的都是网名,试试又不会掉块肉,万一火了,就能真的出道了。”
这么说我就懂了。
因为成本足够低,“创作”时间短,发表渠道简单,就算被举报抄袭,换个马甲就可以重来,现在的网络还没有那么严格的管理,什么垃圾都可以往里面扔。
而前景又是美好的。
万一火了呢?
跟中了彩票似的。
但这并不是我们的赛道。
津久还愿意骂有借鉴意识的凯撒,边骂边教,对无意识的缝合怪五十岚却无可奈何。
不是不想教,而不知道从何教起。
“其实我们的本意不是你们真的要写出个什么成果来。”牧野对五十岚说:“一种感觉,一闪而过的想法,或者想说的话,什么都可以,尝试用音乐去表达,对演奏者来说很重要,我和津久也觉得你们到锻炼这种能力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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