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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干活赚工分,未来还要生孩子带孩子……
村里的小媳妇都是过得差不多的日子,欢欢以后或许也是同样如此。
也就她的公婆死得早,少了很多麻烦,当然,这话赵春荣是不可能当着楚松强的面说出口的。
“大不了留家里,我们养她一辈子。”楚松强听出赵春荣的言外之意,不觉得这是件大事,话说出口遭到媳妇儿一记重拳也不后悔。
赵春荣听着男人天真的话,怄得一拳还不够,又掐了他一把,听到倒抽气的声音方才觉得舒坦了些,“哪有你说得那么简单。”
这年头有几个女人不结婚的?不成家,旁人还以为你有什么隐疾,久而久之,谁跟你来往?街坊邻居能不说闲话?
他嘴巴一张一合倒是轻松,可欢欢一个女孩子要遭受多大的压力和闲言碎语,他想过没有?
女人在这个世道生存本就艰难,一人一口唾沫星子就能淹死人。
再说了,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能说得准的,万一他们两个老的哪天两脚一蹬,欢欢该怎么办?她两个兄弟能管她一辈子吗?就算他们能,他们未来的媳妇儿能愿意?久而久之,肯定会产生矛盾,家宅不宁。
听完赵春荣的话,楚松强沉默了片刻,幽幽道:“自家人都不靠谱,那女婿就能靠谱了?”
“所以就要擦亮双眼,给欢欢挑个最好的。”
赵春荣算是想明白了,她和老楚宠了十八年的姑娘,养得这么亭亭玉立,要便宜别人家的臭小子就算了,还要千方百计去将就别人,洗手做羹汤,凭什么?做他的春秋大梦!
她的女儿不是生来就要给人当老妈子,做丫鬟的!
赵春荣当初在一众追求者当中选中了楚松强这个好男人,一辈子没怎么操劳过,她自然也不会允许欢欢去受苦。
结婚是为了改善生活,提高各方面的质量,给自己多一层保障,不是去扶贫,总不能过得比在娘家还差吧?与其这样,还不如不结婚。
“干脆招个入赘的,有我们看着也……”
“但凡有点儿本事的好后生,谁愿意入赘?那种想着吃女人软饭的,能是个什么好东西?”
楚松强知道自己尽出些馊主意,索性闭上了嘴,也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家媳妇儿之所以开这个口,保不准心里已经有成算了。
果不其然,下一秒,就听到她道:“我上次去娘家吃满月酒,弟妹给我提了提她妹妹的儿子,我瞧着还不错。”
楚松强皱起眉,“我记得她妹妹只生了个闺女啊。”
孩子满月的时候,他们还随过礼。
“你这什么记性?她是没生过,但她男人前头那个生了个儿子,只比欢欢大两岁,现在在城里供销社上班,我去看过,人瘦瘦高高的,就是长相普通了些。”
但男人浑身上下最不重要的就是那张脸了,长得好看又不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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