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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漠的一张脸,在晨光里格外俊俏。
“你多穿点,别冻着。”秦云涛和沈翘说话的时候,还拿起招待所的开水壶,给沈翘兑洗漱用的热水。
两人洗漱好了,又在早餐店买了早餐。
这个年代,不像现代有那么多的一次性塑料碗筷。
大家出门买东西,都是自带饭盒或者碗的,否则要带走的话,没东西装。
于是沈翘又花了2块钱当抵押,从早餐店借了两个铝制饭盒,装好了买来的早餐后,这才去医院里看望林淑兰和林磊。
这时候林淑兰已经醒了,虽然脸色还挺苍白,可是精神头不错。
看到沈翘跟秦云涛拎着早餐,从外面走进病房里来的时候,林淑兰率先笑了起来。
“你就是小沈吧?”林淑兰虽然头发花白,脸色憔悴,可是依旧能看出她年青时长的不错。
眉目温婉秀气,那双眼睛里也布满了温柔:“昨天的事情,我都听林磊说过了。谢谢你啊,小沈……”
林淑兰发自肺腑的说:“如果不是你们及时赶到,可能我就没命了。”
沈翘笑着走上去:“林老师,不用这么客气,你把我当家里的晚辈就成了。”
林淑兰闻言,心里动容。
她这辈子和霍老也生了三儿一女,可是三个儿子,早在抗日的时候,牺牲在了战场上。
唯一的女儿在几年前响应‘上山下乡’的号召,去了边疆当知青。
这不,家里出事后。
林淑兰和霍老第一时间登报,和女儿断绝了关系。现在女儿远在边疆,根本回不来。
如今看到和女儿年纪相仿的沈翘,林淑兰就感觉看到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心里全是慈爱和热切。
可是她又觉得自己哪有资格,把沈翘当作家里晚辈啊?
她现在这个身份,真是走到哪里都遭受着白眼。
也是小沈心善,不嫌弃她家落败了,还愿意千里迢迢的赶来看她。
林淑兰眼眶酸涩的冲沈翘笑了笑,眼神落到秦云涛身上的时候,不免叹道:“小秦,你娶了个好媳妇儿。”
秦云涛淡淡地‘嗯’了一声,丝毫没觉得别人夸沈翘,有啥不对的。
他媳妇儿本来就是天底下最好的人!
沈翘笑盈盈的看了秦云涛一眼,秦云涛面不改色的握了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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