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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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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绝不可混在一处,不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权与利之间必须划出一条楚河汉界。”

虽然官商勾结,以权谋利、以利谋权,这一类事从古至今都没能杜绝过。

但至少要在设计架构之初,就尽可能地规避。如此一来,后续还能在制度的漏洞上缝缝补补,大体上运行良好。

如果一开始就因为可能出现的乱象而摆烂,努力都不去努力,那才是无可救药。

刘彻深以为然:“高照之言,字字珠玑。”

不是他字字珠玑,是他被填喂了智慧的结晶。

“陛下谬赞。”接着说他的观点——

“因此臣侄以为,御酒坊应当增设,但不可归属于郡国。或可独立于朝廷官府之外,设立一机构,掌管为国谋利之商事。”

“再有,御酒坊选址,最好是只在良田广袤、五谷丰饶的富裕郡国,如此方可负担酿酒的五谷消耗。”

贫瘠之地酿了美酒,营收也不会多好。

“除铸钱业或需谨慎考虑之外,后续民用盐、铁、粮业若也效仿酒业,亦可归属此机构主管。”

他对范围进行了限定:民用。军用其实也可以,但话题太敏感,所幸先适当规避。

“此机构属于皇帝与国家所有,掌事者直接对皇帝负责,其身份不是官吏,也非商贾。”

“掌事者由善于商事的忠君、无私之辈担任,官吏考察以政绩,掌事者则考察以盈利。”

“在此机构上下,如同朝廷与郡国各级官府一般,设置监察之职,依法检举惩办贪公谋私之乱象。”

刘吉所说的未命名机构,大体类似于后世的国企。

后来霍光组织盐铁会议后,也只废除了酒的国家专卖,盐铁(及铸钱)也官营可都是一代代一直实行下去了。

只不过基本一直是官商混合,直至结合企业制度形成国企。

“高照之策,可为国策。”刘彻听完,神情严肃,只是赞道。

当然可为国策,因为它本来就是。

刘吉深知这一点。

“高照,你回去将今日策论书写成文,待到下次廷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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