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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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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田增多→转租农户→田租增多→钱粮增多。

再简单粗暴不过的推理换算。

东莞侯果然善于聚财之道!

刘吉在解决办法方面,又提前打上补丁:“将官田出租给失地农户,乃是陛下仁慈、朝廷施与失地农户的惠利。

而为让更多失地农户沐浴陛下和朝廷恩惠,或可规定:每户承租田亩不得超过百亩。 ”

出任大农令多年的郑当时,已然参悟了东莞侯一连串建议的精髓。

官田,郡县官府所有,世代传承永不得转让或卖出为私田。

这不就是,商周之井田制? !

区别在于,‘公田’改了个名儿,叫官田。

以及公田属于国王私有,官田属于官府所有——其实最终本质也一样,官田属于官府、属于朝廷,进一步也就属于皇帝私有。

另外,公田分封给贵族,而官田转租给农户。 ——实则也无本质不同,无论贵族还是农户,皆是田亩的享有和耕种者,都不能将田亩私有。

“彩!”

上首的皇帝刘彻拊掌喝彩,如此三次。

高声夸赞:“东莞侯所言甚是!”

转头就吩咐殿中御史,“依东莞侯所言拟旨,颁行郡国,咸使闻之!”

“另,清算二元六年之后的天下郡国官田,追回非法窃取、卖出、侵占之官田!”

刘吉揖礼谢过皇帝的夸赞。

但心中蛐蛐:没有追回自建元元年起,而是从元朔一年开始流出的官田,他该说一句猪猪帝仁慈吗?

但无所谓了。

能入手官田者,总不会是温饱艰难的庶民百姓,豪强地主被追回剥夺官田,不会因此吃不上饭,损失不过九牛一毛。

既然他提出了官田数策,试图让大汉朝廷/皇帝来做这天下最大的豪强地主,那么会掀起何等风浪,他也早有预料。

好似当下此时,殿中公卿隐晦投来的一道道视线,晦暗而冷酷。

当然不止郑当时一人明悟了刘吉关于官田数策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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