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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厨在年代文里当保姆 第282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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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辜负春风送来的这一把时鲜,黎安安把荠菜剁碎了加上鸡蛋碎和木耳做成馅儿,用面皮包起来,炸成了春卷。


一口咬下去,哎呦,简直鲜到了心坎里,荠菜的清香瞬间在嘴巴里散开,闻着清香可人,吃起来更香,风味清新自然,鲜嫩多汁。


这口来自田野的美食,相比于山珍海味,少了几分繁复和精巧,却多了几分质朴和满足。


白天挖野菜,晚上做成吃食放在饭桌上,黎安安吃着荠菜卷,某一刻觉得其实这就是生活的意义。


老祖宗早就告诉过大家,采集、耕种、生火、做饭,便足够让自己生活得很好了。


吃过晚饭,黎安安叫来袁小四,跟她一起剥野葱。


这东西好吃是好吃,可是忒难剥,它不是洗洗就能吃的东西,和大葱一样,最外头挨着地长的那一层是老的,得剥掉,里头的才是脆嫩白净又水灵的圆圆的葱头。


它长在地上是一丛一丛的,所以挖的时候一挖一大把,但是一大把里也有大有小,它的葱头就像蚌壳里的珍珠,有的长得出息的能有大拇指指甲盖大,有的只有米粒大小,让人都怀疑它到底长没长葱头。


遇到葱头小的,黎安安都纠结要不要给它剥皮了,剥吧,也太小了,吃起来放两个牙中间都咬不准。


而上头的葱叶就像黎安安之前说的,味道真的一般,没有人是为了吃葱叶去挖野葱的,都爱吃葱头。


它和大葱可不一样,大葱的葱叶比它好吃多了,野葱的葱叶像是大葱和韭菜的结合体,能想象一下生吃韭菜嘛,就那个味儿,但是加上葱头就不一样了,一下子就救活了它的口感。


而要是不剥吧,白挖了,再说那葱头也不是没有,就是小点儿,而且葱叶还能吃呢。


剥个野葱给黎安安剥出来选择困难症了都,有一种熊瞎子劈苞米的感觉,人熊瞎子是纠结哪个更大,黎安安是纠结要不要放弃这个小的,下一个会不会更小,要是都不要了,最后是不是就没剩啥玩意儿了。


剥好的野葱葱头白嫩,葱叶细长翠绿,而两个剥野葱的人则手指头上都是泥。


剥完之后,还得用指甲掐一下葱头顶上那一小撮儿细长的葱须,能吃,但是口感不好。


掐完之后连带着指甲盖里也都是泥了。


黎安安剥出一个超大脑袋的野葱,左右看看,别说,真可像珍珠了,圆不隆冬的小巧一个,晶莹剔透又莹润,这东西,大地珍珠啊。


有的地方的野葱头是水滴状的,她们这的则是圆滚滚的珍珠状,要不别名咋叫大脑崩儿呢。


很好,葱叶剥得干净,“珍珠”上没有泥,黎安安的洁癖暂时被屏蔽,直接把葱头塞嘴里,一咬,大脑崩儿咔嘣脆,葱叶还在外头,一拽,扔在旁边筛选过后不要的野葱堆里,像吃零食似的嚼着嘴里的葱头。


水灵,吃起来一点都不辣,好吧,只有一点点辣,但是更多的是甜,甜汪汪的辣,和洋葱有点像,但是比洋葱好吃,味儿一点都不冲。


没忍住投喂了自己一个葱头之后,黎安安抬起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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