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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昭之华 第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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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娘子出身不差,乃是南郡大族庄氏的女娘,不过,后因庄氏一族卷入前朝的逆案,被杀了不少人,虽是不算是殃及九族,但庄氏一族的确死了个七七八八,只有很少一些分支免于获罪,也有逃进大山和蛮族一起过活才躲过一劫的。



庄娘子虽是早嫁入了蓝家,但娘家遭此大难,便深受打击,因此身体不太好,只育有一子,后面便再无生育。



她的丈夫,本在郡府里为书吏,也因岳家之事受牵连而丢了差使,回了家,之后便也病痛缠身,并于去年就过世了。



由此,庄娘子家每况愈下,要靠典当度日。



元羡问:“蓝氏是此地大族,不帮扶这孤儿寡母吗?”



比丘尼便确定这贵人不是蓝氏一族的媳妇了,便说:“蓝氏是大族,故而族里各种腌臜事可不少。别说帮扶了,那还有人来欺辱他们,想要从她家再刮去一层呢。”



元羡心说世间事,果真就都这样。



皇族是这样,这普通士族也没什么区别。



元羡问:“那怎么就要让孩子出家为僧?”



佛庙非人间净土,夫妻难利益同体



比丘尼小声说:“庄氏一族获罪,庄娘子没有了娘家依凭,蓝氏一族之前就曾要让庄娘子夫君休妻另娶,但她夫君不肯这样做。如今,庄娘子死了丈夫,又只有一子,其子尚未成丁,自然更受蓝氏一族排挤,要把她赶出蓝家,让她另立女户,不做蓝家媳妇。她立了女户,又不是士族,自然就要服徭役和纳税,庄娘子身子差,哪里能服徭役,只得给钱请人帮忙服役,而她家如今财力有限,怕是支撑不了两年。她就受人指点,不如让孩子为僧,入了僧籍,把家里财产再施舍给庙宇,把自己家的房产再用几间做庙子,这庙子由她儿子管理,家里奴仆也做僧奴,岂不是更好保住家产?在这种情况下,她想再嫁,也可以再嫁。”



元羡说:“但是,如此地话,做了僧人,她儿子就无法为官了。”



岂止是无法为官的事,她的儿子还那么小,去做僧人,还把家产都施舍给庙宇,难道庙宇不会如蓝氏其他族人一般侵吞她的财产?除非她的儿子自己争气,之后为官,不然她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差。逃避根本不是办法,佛庙也非净土。



元羡从出生就在权力圈子里,看遍人间冷暖,太清楚这些事了,除了自己掌握权力,不然在哪里,都是受人欺辱。



她想了想,又说:“她为何不带着孩子再嫁?”



比丘尼说:“庄氏一族不也曾是士族,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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