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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通判年逾五十,并非进士出身,做过司狱,在提刑按察使司任职多年,一级级熬上来的,刑名上素有见地。听到声音,他眉头一皱,低声道:“是铁器的声音,难道凶器在里面?”
裘智将瓶口朝下,借着光亮细细察看,但瓶口狭窄,根本看不清里面的物件。他又试着轻轻摇晃,清脆的“叮咚”声再度响起,可无论如何,瓶中之物始终无法倒出。
他抬起头,扫视了一圈人群,沉声问道:“刚才是谁推的这只瓶子?”
瓶子不会无缘无故跌落,显然是凶手浑水摸鱼,故意推倒。
众人一愣,随即面面相觑,纷纷摇头。一名学子怯生生地开口:“屋里太乱了,大家都在找东西,谁也没注意到。”
裘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刘通判性子急,直接伸手去抢梅瓶:“别管是谁推的,砸开看看。”
裘智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将梅瓶牢牢护在怀中,不肯给刘通判。
朱永贤见裘智如此宝贝这个瓶子,疑惑地问道:“怎么了?这个瓶子有什么问题吗?”
裘智沉吟片刻,缓缓说道:“这个瓶子不能砸,砸碎了恐怕正中凶手下怀。”
朱永贤一脸不解地看着他,催促道:“快说说,你发现了什么?”
裘智理了理思绪,开始分析:“凶手作案后,通常会有两种选择:一是迅速离开现场;二是留下来布置现场,伪造或销毁证据,以掩盖罪行。”
“啪啪啪。”不等裘智说完,朱永贤竟拍起掌来:“说得太对了。”
裘智被他突如其来的热情弄得一怔,脸色微红,稍作停顿才接着道:“从现场来看,凶手作案后并未急于逃离,而是留下来故布疑阵。这种破坏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个是‘加法’,另一个是‘减法’。”
“什么是加法,什么是减法?”朱永贤听得有些发懵,凶杀案怎么还跟数学有关?
裘智解释道:“‘加法’是故意制造多余线索掩盖真实有用的证据,‘减法’则是尽可能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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