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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到大的方式都是可想而知雄虫协会所说的话的权威性。
像是雌虫这种杀戮为王生物,外貌从来都没有拳头重要。他们打扮也完全是为了雄虫的关注,从这种角度去讲,雌虫的流行和时尚,围绕这雄虫喜好的变化倒是也并不例外。
弗拉里昂一心战事,没怎么关心过什么雌虫快时尚,看见南郁时的长发,下意识以为是什么100里的新风格。
南郁时自长大,没人帮他吹过头发。除了很小的时候事已经记不清了。他极少感受过来自家庭的关心,更何提这样亲密的接触。
“我要不然还是…”
他虽然喜欢看男主拎着自己头发,笨手笨脚迟钝的样子,很有意思很有趣,可却不想因为这个触动自己,让自己也觉得别扭。
弗拉里昂却没有退让。
他的态度是尤其坚决的。握着南郁时的头发往下轻轻扯了扯,让南郁时仰头靠在他的臂弯里。
“我来。”
弗拉里昂好像鼓足了多大的勇气似的,他把那个形状尤其类似宽口径激光枪的东西按动,机器的噪音似乎也模拟了高科技消音枪,即使开到最大档也没什么声音,热风从他的发尾吹进发根,吹的南郁时耳根也开始发热。
他对吹头发也没什么心得。毕竟长发是上个古代世界养的,古代可没吹风机,他大概也只会最直男糙汉的吹法,看弗拉里昂这样,大刀阔斧地胡乱揉搓,南郁时倒是令人意外的忍了下来。
幸亏了南郁时的好发质,哪怕是这种吹法,南郁时的头发也没打结,随着逐渐走干,丝丝缕缕四散而开,像是有根牵着的蒲公英。
“你到底用的什么洗发产品?”
弗拉里昂对这玩意再没研究的人,也实在是被这种若有似无的香味吸引到浑身起鸡皮疙瘩,
弗拉里昂喜欢他的头发,却不指望自己能变成他这样。他把对某件东西欣赏的感情称之为喜欢,弗拉里昂这样的榆木战斗脑袋,已经在无意中理解了“喜欢”和“喜欢”之间的区别。
可某些自诩风流浪子的小孩却还很天真,不懂什么是爱,把喜欢抢东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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