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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篇纨绔(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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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素白裹着无声的浪。这京城排名第一的男风馆,果然是别有不同,小伙子们真带劲!


再外面的五层,则是挤满来看热闹的百姓,彼此间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说是京城出了名的纨绔、定国公家的徐公子,到了小唱馆玩完了不但不给钱,还把人给打了,把店给砸了。。。据说徐公子那话儿啊,就只有小拇指大小。。。而且极不中用,连半盏茶的时间都撑不过。。。故而恼怒了。。。说的绘声绘色,如亲眼所见一般。


堂下右侧跪着三个人——玉城、周浑和泷海。


堂下左侧坐着的,便是那个人们口中鸡巴又小又不中用的徐公子!人家都跪着,偏他坐着?光是他这仗势欺人的架势,就已经激起了一干人等的不忿。


只见那徐公子不过三十左右的年纪,生得倒算俊朗,但因常年纵欲,黑眼圈严重;肤色略显苍白,鼻梁高挺但嘴角常带一丝轻蔑笑意。一双眼睛狭长微挑,看人时总带着三分讥诮,七分傲慢,尤其打量美人儿时目光轻浮露骨——此刻他眼中唯一的美人,便是对面低头跪着的玉城,同样一身雪白素净打扮,头上一根血玉髓的簪子格外耀眼。


其实案子并不难办,双方对质后,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


首先,徐公子说不满意泷海的服务,故而不愿付钱。而满意不满意是很主观的事情,泷海无法证明自己的服务让人满意,他唯一能证明的就是自己被徐公子打了,且被徐公子用扇子弄的血肉模糊,有医馆的证明。


其次,砸店的时候是徐公子先动的手,周浑属于后发制人,打伤了两个又打又砸的家丁,打掉了徐公子两颗牙齿,都有医馆的证明。可周浑自己却是安然无恙!


接下来为难的就只有这个邹府尹了!他虽初来乍到,不知道徐公子过往的风流和恶名,但徐家、定国公的名声,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所以该怎么判呢?


新官上任,想的是要秉公执法,但又不能引火烧身,毕竟徐家得罪不起。。。所以就必须得在律法框架内找平衡。


沉思之后,邹府尹给出了自己的判决:


徐世祯殴打泷海、砸店毁物,属“以良欺贱”,按律应杖六十,但念在属于“酒后滋事”,判徐世祯赔银五十两给泷海,并赔偿砸店所造成的的财物损失,再罚闭门思过十日。


周浑殴打徐世祯致掉牙,属“殴伤勋贵”,按律应绞刑,但念在纯属自卫,可轻判减罪——判杖一百,流三千里,允许“赎刑”,即交银二百两抵罪。


泷阳雅筑,明面上是汤泉浴池,背后却是做着男风馆的生意,斥责“伤风败俗”,罚银一百两,勒令停业整顿一个月。


表面上看全部依法依规,既权衡了各方势力,处罚时又是重拿轻放,给双方都留了面子、留了后路,让双方都能“花钱消灾”,避免死磕。官场生存之道,尽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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