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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文化传播者 第2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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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为陈雅,匆匆那年这首歌才会被大众去喜欢。

互不相让

“你们就不能够通融一下吧,你要知道,如果天后唱这首匆匆那年的话,这首歌就会很快的风靡各大音乐网站,到时候这首歌就会大火特火。

而且宣传这首歌的话,公司这边儿也要投入很多的。所以对于版权的话,公司这边儿肯定是需要的。

不光是你们公司这边儿有规定,我们这边儿当然也一样。”月姐对着周梅说道。

月姐刚开始的时候认为自已拿下这首歌轻而易举的事情。毕竟原来的时候陈雅对着天下无贼这部电影进行了推荐,从而也推高了这部电影的票房,让徐泽工作室赚的盆满钵满。

这样说来的话,两家公司之间的关系应该还是非常不错的。而且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看起来周梅还是非常好说话的。因此,月姐非常有信心把这个合同很快的签下来。

不过现实很快的给她打了一个耳光。月姐做梦也没有想到徐泽工作室还有这样一个规则,不往外卖歌曲的版权。这个是她忍受不了的。

要知道,这首歌可是天后陈雅去唱的。陈雅的粉丝又有那么多。这样注定的只要匆匆那年发行,很快就会火遍大江南北。

而这首歌的收益,而不仅仅是卖歌儿这一项。还有后续的演出的话,可能都会用到这首歌。对于陈雅来说的话,可能用歌的地方也就在这些地方,和徐泽工作室这个方案也没有任何的关系。

但是公司肯定是不同意的,毕竟是公司投入了那么多的人力去宣传。还有一点就是,这首歌的演唱者是陈雅,到时候人家一唱匆匆那年的时候,就会想到陈雅。

但是你最后告诉大家,这首歌的版权不在陈雅这里,这不让陈雅自已都显得非常尴尬。

“月姐,情况是这样的,您知道我们对陈雅非常的感激,毕竟她帮我们推荐了电影。这首歌免费给陈雅,到时候发行赚的钱也都可以给陈雅,我们分文不取,润笔费都不要。

但是歌曲的版权必须留在徐泽工作室的。是为我们工作室里面积累歌曲来用的。还有一点的是,陈雅是陈雅,你们公司是你们公司。

我们非常感激陈雅为我们做出的事情。但是我们和你们公司之间,这就没有任何的关系了。而且我们也做出了自已相应的回报。

如果说这间公司就是陈雅自已的,我们可以无偿的把这首歌送给你们。但是好像如果我们把这首歌教给你们的话,也会相对于说是版权回属你们所属的公司。

那我把一首歌送给一个毫无关系的公司。我是脑袋有病啊。”周梅梅又听了月姐的话,当然有点儿不高兴了。

好像周梅这边儿,如果不把歌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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