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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炎的靴子可比自己的大多了,自己的脚一放在苍炎面前,那就像是小孩儿跟大汉的区别。
不过百迩却很喜欢苍炎的脚,遒劲有力,看着很厚实,很有力量,那突出的青筋感觉都很性感。鬼使神差的,百迩弯腰,在苍炎的脚背亲了一下。
“唔……”
在蛮荒以前是没有鞋的,大家的脚都是直接踩在地上,尤其是战士勇士们的脚,经常出去狩猎,追击猎物,从石头木刺上面踩过都不留痕迹,因为他们脚底的茧子非常厚,苍炎的脚也不例外。按理来说,这样的脚,对这么轻的触碰是没有感觉的。
可是现在,在百迩落下一吻的时候,苍炎却不由得发出一声喘息,连脚趾都绷直了,好像受不了这种感觉一样。
百迩抬起头,正好对上苍炎炽热专注的眼神,那目光火辣辣的,霸道又深情,还有一种要把他侵·略的感觉,黏黏腻腻的就好像蛛网一样把他裹住……
“轰”的一下,百迩脑袋嗡嗡响,立刻窜起来落荒而逃,也不给苍炎穿鞋了,兔子跑得都没有他那么快。
他咚咚咚的跑下楼,来到屋子外面吹风,捂着滚烫火红的脸颊降温,半响哈哈大笑起来,又欢畅又得意。
嘻嘻,幸好他跑得快,他看见苍炎胯·下好大一只窜天猴竖起来了呢,估计那人一时半会儿下不来见人吧?
果然,等他用热水洗好脸又簌了口之后,苍炎这才苦笑着走下来。
百迩吐吐舌头,得意洋洋,“快过来洗脸,我蒸了饭,等会儿做好菜就叫阿父起床吧。”
昨天曼达跟大河结契,估计布吉也很高兴,所以多喝了几杯酒,现在一样醉着还没起床呢。
“嗯。”苍炎揉揉小伴侣的头发,半蹲下身体让小伴侣给自己擦脸。
等到做好了三菜一汤,百迩让苍炎去把布吉喊起来,布吉还有点迷蒙,脸上睡得起了一大团红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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