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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点,不敢多问,都齐声称是。
元钦对宋慈道:“何太骥的案子,就交给你了。”话音未落,便率领所有差役,出了提刑司,往纪家桥赶去。
转眼之间,提刑司衙门人去堂空。宋慈手持内降手诏,独自一人立在灯火通明的大堂门口,立在书有“提刑司”三个大字的牌匾之下,身后灯火明照,身前孤影斜长。片刻之前,他还是被关押在提刑司大狱里的嫌凶,片刻之后,他却变成了奉旨查案的提刑干办。这一切来得如此突然,他恍若置身梦里一般。
既然身受皇命,那宋慈的所有心思便集中在了岳祠一案上。如元钦所说,对于身背嫌疑的他而言,这实在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无论如何也要查清此案,既要还自己清白,更要为枉死之人讨回公道。
宋慈方才查阅了一遍巫易案的案卷,记住了案卷上的所有记录,也早已在心中将何太骥案与巫易案做了一番比较。两案极其相似,几乎所有细节都能对上,结果却截然不同,巫易被烧成了焦尸,何太骥因为他发现及时,尸体没有被大火损伤。他心中不禁暗想,倘若不是自己违背禁令去祭拜岳飞,凑巧就在岳祠门外,那何太骥的尸体想必也会被大火烧焦,岳祠也会被大火烧毁,如此一来,尸体脖子上的勒痕无法查验,房梁上的灰尘痕迹不会再有,口鼻内的大量烟灰有了解释,地砖下的暖坑火炭也成了佐证,那何太骥之死会不会和巫易一样,也变成了理所当然的自尽?反过来推之,四年前的巫易案,倘若巫易的尸体没有被烧焦,现场没有被烧毁,会不会也像何太骥案一样,能有足够的线索留下来,证明巫易不是自尽,而是他杀呢?
宋慈还记得案卷中记录了在暖坑火炭之下发现一个印有“皇都春,庆元六年”字样的酒瓶,酒瓶内藏有一方手帕,手帕上有一首巫易的亲笔题词《贺新郎》,词中的每一字每一句,他都记得清清楚楚。他当初发现何太骥脚下的地砖松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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