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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狰狞的创痕;他身上总有硝烟和血腥气,那血不是他的,必当属于云之守护者的敌人。没有人会想做彭格列十世云守的对手——她们都被他用那刚硬的双拐咬死了。
等待并不令我感到痛苦,因为我知道他总会回来。
这时候就有人要问了,不是说这房子是云雀在意大利的安全屋吗?临时的据点怎么堪以称为“家”呢?那我就要回答了,我早就说过,“家”的意义本不在于它的地点,甚至不在于它有无实体,而在于我赋予它的意义——有云雀恭弥在的地方,就是属于我们的家。“家”的概念是被人类建构起来的。
我懒懒地对他说欢迎回家,等他挂好外套,收拾好自己才向他靠近。我并不崇尚暴力,我说过我是脑力派,为此总会为他身上的气息皱起鼻子。尽管大多数时候,敌人的血都难以玷污他的袖口或衣角,但还是在所难免地沾染上了打斗时惊起的飞尘。
这个时代的黑手党打起架来变得更加暴力了,科技与时代一同进步,匣兵器的出现加剧了黑手党之争的破坏性,原是刀刀见血,子弹无情,而今更是肆无忌惮地拆迁,简直闹得不像样。
科技的力量真伟大,我不禁感叹,拆迁队也是与时俱进啊。
我在未来蹉跎荒唐了几日,蹉跎指得是我每天都腻在家里无所事事,提前迈入家里蹲生活;荒唐指得是我和十年后的云雀腻来腻去,好一对颠鸾倒凤不知天地为何物的狂徒!
对不起其实我们并没有颠鸾倒凤,只是夸张的修辞手法。文学都是这样的。嗯,文学。我是小说家,我说了算。
此男已然长成一只拥有可怕魅力的魅魔,是我拼尽全力亦无法战胜的级别。和十年后的云雀恭弥亲密总感觉怪怪的,怪就怪在感觉像是背着十年前的他偷那个啥……这是可以说的吗?
我很快躺平了,人真的很难对魅魔说不啊。况且我深知,不管我面前的云雀恭弥是十年前还是十年后的,他都是我的。这片孤高的浮云,他早已在我的掌中。
我最爱看十年后的云雀恭弥单手解领带,屈指勾住深色的布料,手中动作不停,眼睫微微低垂,解放出一截秀气的脖颈,领口揭开,显出一副深陷锁骨。
十年前的云雀偶尔也会系制服领带,却远没有这种堪称禁欲的风情。莫非是衣着的缘故?我决定回去之后立即鼓吹云雀穿黑西装给我看。奇迹小恭袭来!
……不对啊。想入非非到一半,我忽然意识到不对:我怎么还没回到十年前?第一次我停留的时间不过十分钟,第二次稍长,但也仅能维持在一个小时以内,这一次已经有好几天——已经将近一周了。
这说明我的能力确实在变强,强到能够为我提供足以长时间停留在未来的力量。但问题是我该怎么回去?我总说我像日本x教授,然而事实是我身边并没有x教授那样的领路人,没有人教过我该如何使用能力,唯有自己摸索前行。
什么时候能回去呢?穿越时空的一直都是我的精神塑像,虽说具备实体,但实际上,我的身体还留在十年前,已然变成了一具失去灵魂的空壳,犹如耗尽全部能量、走到尽头的发条娃娃。十年前的云雀该不会吓坏了吧?……不过,我果然还是无法想象幼驯染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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