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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娣也迟迟没有拿出王强的买卖的单子,找不到证据的。
即便是救了几个女孩,她们不敢的,她们不认的。
要是认了,她们这辈子就完了。
“有证据!”
一道有力的声音从堂下百姓中响起。
有一着绿袄裙的女子从费力地人群中慢慢挤出来。
她长得极瘦,似是被风一吹,就要倒了。
待走到堂前,她“扑通”一声跪下了,缠着白布的手指渗出淡淡血丝。
“大人,民女是人证。”
明珠。
“这不是李小娘子吗?”
“芝兰你, 不是上个月出嫁了吗?”
人群叽叽喳喳的,很快就有人认出了她。
在立于围观百姓中时,李芝兰是戴着面纱的。
如今她跪在堂前, 摘掉了遮蔽她容貌的面纱。
那是一张瘦削的脸,苍白,十七八岁的年纪, 没有却没有一点儿精神气。
惊堂木又响, 谢婴招了招手, 示意李芝兰继续讲。
李芝兰恭敬地朝谢婴磕了几个头,一字一句道, “大人, 民女李芝兰愿做人证。民女便是被王梅花以嫁娶为由,卖进了山中。”
“芝兰, 你别说了,快回家去!”
沈娣想开口打断李芝兰的话,李芝兰却将手抚上了沈娣的脸。
她轻轻抚了抚沈娣紧皱的眉心, 冲她甜甜一笑,“沈姨,如若芝兰不出来。仅凭沈姨一人,怎么能斗得过这些坏人呐。”
“芝兰啊。”
牛大志长叹了一口气。
你这又是何苦说出来。
李芝兰就是那位自己跑回来报官, 将王梅花和那几个牙人送进牢狱的女子。
县衙的几个捕快心照不宣,谁都没有向他人提起, 这本该是个秘密。
按理说,凡案子都要有人证物证, 可这女子买卖案虽有人证, 却判不了。
谁会叫自己受了伤害的宝贝女儿出来指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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