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远的如文登、莱阳,知县已在路上了,不能调头回去,便放慢了脚步,加紧让仆从回去麻溜补报告送过来。
到底也是有早到晚到的,只是先到者沈瑞却也并未单独接见,就只收了报告,直到人到齐了,方下令府衙正厅开会。
众知州知县进府城后就听到了种种传闻,这次开会便都盼着知府大人说说开海,又或者盐引。
不想,沈瑞提出的,却是耕种事。
小沈知府上任第一项政令,便是在各乡县推广“朱子社仓”。
这是一种民间农贷仓储,补官方预备仓之不足。因是南宋朱熹所创,故此冠以“朱子”之名,对后世影响也极大。
农贷最早可追溯到周朝,周礼里就有相关描写。此后历代朝廷都会有向贫农或灾民提供粮食、牛、种子等生活、生产资料的低息借贷,以保障他们的生存,推动农业生产相对平稳持续发展。
北宋王安石最为著名的青苗法,也是一种农贷“先贷以钱,俟谷熟还之官,号青苗钱”。
大明王朝自然也有农贷,洪武三年起广设预备仓,后定《借米则例》,又有监察、考满等监督机制,都是确保农贷顺利运行的。
在太祖成祖至仁庙宣庙时,预备仓尚运转顺畅。
然渐渐弊端丛生,一方面是官司蠹吏怠政贪墨,一方面是天灾等原因导致贫农借贷后也无法偿还,仓储日渐空虚。
就如当今,仓储空虚到赈灾已不是动用国库,而是需用到小皇帝内帑的地步。
民间农贷的社仓也不是这几年发展起来的,而是早在英庙正统年间,地方上就增设了社仓。
而山东地区在成化年间,也盛行过“朱子社仓”编定上中下三等人户,丰年时候人户按等级出米粮若干,收贮于仓,遇到荒年时,先发粮于下等户,而后中、上,用以自救。
离今最近的弘治十三年,也曾有监察御史奏请行过“朱子社仓法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fulishuw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