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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国朝在洪武十四年始置大理寺,由李仕鲁出掌首任大理寺卿。洪武二十二年升大理寺卿为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
大理寺卿位列卿。实在是个显赫的职位。
陆素瑶跟在皇太身边,知道皇太对于大明三法司的设置颇有微词。照太殿下所著《原法》的意思,刑侦审讯、诉讼、审判,当由三个不相隶属的衙门来分担。现在大明的三法司虽然管的严,抓人、审人却是不分的。
皇太对于如何区分也有过简单的描述:即由刑部掌刑侦之权。破获刑案之后,交由都察院检查,作为朝廷的公诉人与刑犯对簿公堂,列明证据。
审理者便是大理寺。
在过去的两千年里,大理寺已经是个很重要衙门了,可以预见,从皇太改制之后,大理寺的作用将更大,甚至朝过通政使司,与部、都察院持平。
陆素瑶知道李明睿势必会进入皇太的眼帘。
前不久,皇太还对李明睿的《治古象以典刑论》大加赞赏。
在这篇论作,李明睿考究了《尚书》尧舜时期的法制典章,明确提出:“治古”时代,圣皇在位,一样要用法律和刑罚来治理天下、防夷猾夏、惩治奸宄。
这就为皇太殿下以律令典章治理地方提供了道德、法理上的依据。
同时,李明睿驳斥了那些指责皇太殿下“以商李申韩之余毒,乱圣人之法度”的人。
之前,那些人别有用心地将皇太殿下刻画成商鞅再世,申、韩复出,欲行暴秦之苛政。
在这个问题上,朱慈烺真心不知道该如何反驳,而且他虽然明知自己这样做不符合主流思想,但并不觉得自己就是错的。
现在李明睿站出来了,在他的《治古象以典刑论》的后半段,剖析了“法治”和“法制”的不同概念。
首先,尧舜那样的明君,是将刑法条律画成图像、书成字,令人民知其行止,令奸徒有所畏惧。他们行的是法治,是真正公平如水的“灋”。而商鞅、韩非等人所提倡的法制,却是提倡“刑不可知而威不可测”,是让黎民百姓单纯畏惧头上钢刀,生活在恐怖之的恶法。
“故以法治天下者,乃圣帝明王之属;以法制黎民者,乃独夫暴君之类。国朝太祖以《大诰》治天下之疮痍,养百姓,约百官,此法治于我朝之渊薮也。今皇太奉行祖宗法度,申公明义,立公器,保邦本,岂商韩之辈可及哉!”
陆素瑶亲眼见到皇太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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