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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清律,纳东一次杀两人,还重伤了两人,应判绞立决。
但是,因为纳东是旗人,照例,宗人府有权过问。
坐在大堂之上的玉柱,颇有种替杀人罪的嫌疑人,担任辩护律师的别样感受。
通俗的说,按照大清律,纳东必死无疑。
但是,按照旗民纠纷的规定,纳东还可以议亲、议贵、甚至交银子抵罪,等多种合法的手段可以脱罪不死。
替旗人脱罪的规定,都是明明白白的写在上谕里的,玉柱也无力推翻之。
这种情况下,讲法律的话,纳东受点小苦,就可以回家歇着了。
不讲法的弄死了纳东,玉柱需要给宗人府,给刑部,一个完全没有瑕疵的理由。
这种理由,还必须是事关大清的国本,才可能令宗人府信服。
一言以蔽之,以玉柱的能力,可以弄死纳东。
但是,后患无穷,很容易露出破绽。
说白了,只要大清不亡,还会有无数个纳东出现,玉柱根本无力都杀了,完全是治标不治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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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名福彭
别看泰德是个旗人,出乎意料之外,此公还颇有些正义感。
“柱爷,此等猖狂之辈,实乃我旗人之耻。下官以为,应定绞立决。”泰德完全依法来断了。
玉柱是代表宗人府来的,屁股决定脑袋,他必须要站在宗人府的立场上,替旗人说话。
“绞立决太过了,不如请旨赐自尽吧。”玉柱此言一出,立时震惊了全场。
见大家都诧异的望着他,玉柱冷冷的说:“我大清的根基确实是旗人。然而,旗人才几十万人而已,汉人有多少?若是旗人都学纳东的肆意不法,激怒了全天下的汉人,后果不堪设想。”
玉柱的说法,完全站得住脚。只是,确实是上纲上线了。
泰德见玉柱竟然支持了他的意见,不由大喜,起身拱手道:“柱爷所言甚是,旗下的败类,不仅应该惩罚,还必须严厉的予以惩治。”
最后,经玉柱请了旨,康熙作出了最后的决定:贴加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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