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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有县城上拥挤的马路有意思。
总而言之,他见缝插针地泼我冷水,好使我明白我所看重的皮鞋厂其实不值一提,至少在他眼里是这样的。他真是让人讨厌,但只限我带他去皮鞋厂的时候。其余大部分时间,也许是因为受到县城温暖阳光的普照,他表现出从未有过的善良、宽容与大方,看上去对事事充满兴趣与热爱。
他跟我上街,把自己吃到一半的火腿肠喂给流浪猫和流浪狗,他还会抱它们,让它们在他怀里、膝盖上尽情撒娇。他之前从来没有对我的小狗这样过。
我们去过书店,不大的店面放置两排书架,墙壁上都是塑封的书本。我们来时经常看到放学的学生,他们站在架子前面,手里拿了一本书,掌心来回抚摸书的表皮,嘴里絮絮叨叨讲学校的趣事。
黄宗伟很喜欢看,但不是对书的内容好奇,而是看书本的排列。他有段时间沉迷纠错,经常背着手,像书店老板一样在架子前走来走去。每一本书的塑封皮外都贴了印有编号的贴纸,他花了一个下午去弄懂数字前那些字母的含义,又乐此不疲地将放错地方的图书归位。好在县城里没有图书馆,不然还要浪费他更多时间。
县城的日子像水一样冲刷记忆,东翰林村的事情变得离我们特别遥远。强势的阿勇、温和冷漠的老师、面目可憎的同学、言谈粗鲁脸色沧桑的大人、下雨天发霉的教室、剥落油漆的大门、丢失的学校招牌。我们离他们很远,我们逃到了他们找不到的地方,一个世外桃源。
我和黄宗伟惬意地蜷缩着。晚上我们睡在一起,他穿着单薄的白背心。我们聊白天发生的事情,只字不提东翰林村,然后我们的声音像灯芯一样熄灭。
在夜晚,偶尔听不见虫鸣。黄宗伟侧躺在我的身旁,他不说话,睁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长长的睫毛摩擦过枕头,发出轻微的响声。只要空气中有一点动静,这个响声就会被淹没。我努力集中注意力:为了听到那一阵细密的沙沙声,我减弱了自己的呼吸。
我们什么时候到城里去?他问我。
很快。我回答。
很快。过两天。他从法地乱揉他的屁股。他剧烈地扭动身体,我低吼一声:安静点!他停下了,我的声音在压低后变得很粗,染上浓重的情欲,就像蛰伏在黑暗里躁动不安的野兽。
我说完安静,他就像死了一样,再没有起半分挣扎的心思。他安静地等我随便舔了两下就把手指塞进去,又安静地等我把硬挺的阴茎按在他柔软的臀肉上。只有我真正进去的那一刻,他才像如梦初醒,难堪地低声啜泣。他的指甲开始用力,在我的手臂上留下一道道很浅的印记。我让他像一条在波涛中翻滚的破船,他无所依靠,只能抱着我,大腿适应我摆腰的节奏,偶尔小幅度的痉挛。
在这处狭窄、潮湿又泥泞的甬道中,我的大脑体会到一阵疯狂的窒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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