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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也水灵,这种人应该是被保护起来的,权捕头渐渐从带头欺负变成以保护者自居,可在小骨头眼里是权捕头还是天敌跟凶恶的代名词,当然也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比他会做人。小骨头总是不能很好地掩饰自己非人的秉性,这一点权捕头也是看在眼里,刚好他侍奉的县老爷要赶去别地赴任,权捕头想带小骨头一起走。
权捕头告诉小骨头,再不走的话,等过了一段时间,他长不大的怪异样子会让其他人认为他是怪物,最好在他们生疑之前离开。小骨头阔别了他生活过的王府,跟权捕头一起远游,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会是最好的伙伴,前提是权捕头的磨牙瘾别上来。一旦瘾上来了,小骨头就得贡献出自己一截臂骨,权捕头磨牙的时候,他就给他揉毛,揉舒坦,露肚皮的时候,他才能把磨出两个窟窿眼的臂骨安回去了,这种程度养几天就能完好如初的。
果然他还是做不成一个人,学不来人那样狡诈,哄他工作。小骨头摇摇头,在某一天吃过权捕头给他做的吃食,在县衙后堂咬着笔杆子做他师爷的工作。
老蜜是只蜜蜂,雄性,喜好采蜜。大山里虽然遍布花卉,总有花期够不到的时候,那时是老蜜。秀才这次打点行装,上京,结果还是不中。回家之后,秀才心中那一点火苗子彻底熄灭了,本来就是饥寒交迫的状态,这回算是熬不过这个冬天了。在秀才呕出一大口血,昏死之际,县老爷搁这一天变成了人。
变出来的相貌是有凭依的,县老爷用的就是秀才的脸,不是他的面黄肌瘦,而是肤白如凝脂,目若朗星,光彩夺人,让拿着欠条过来土豪劣绅一个晃眼。呀哈,这穷书生原来是长这模样的,还要什么紫毫笔跟端砚,直接把人发卖了,能值老鼻子钱了。这乡绅就要动手,被人抓住手了。砚台紧跟着县老爷一起变成人,他只能用乡绅的脸了。别看这乡绅心思龌龊,欺男霸女,这模样长得是十分的周正英朗。要不是因为砚台的脸黑如锅底,乡绅准保能见到一张跟他如照镜子一般的脸,就是个头不足砚台,然后被砚台拧巴拧巴地扔出去了。
秀才这时还没死,看着两个精怪竟也不害怕,借着回光返照的最后一点时间,跟两个人说出自己的遗愿。他希望县老爷用自己的名,自己的脸去考取功名,这样也算是为自家的门楣争一点光。毕竟是当过自己主人的人的请求,县老爷答应了,秀才这就去了。两个人把秀才给葬了,踏上了赶考之路。
县老爷是书生打扮,砚台既是保镖也是书童,两个人在外面流浪了一段日子,在开放科举的当年参加考试,一举得中。县老爷的主人几经更迭,但逃不开读书人的范畴,作为一只笔的时候,他就经主人之手,研读各类经史子集,百家名书,引经据典这种事自然不在话下,洋洋洒洒的大篇文章写下来,就是策略差一些,但有前人之言,也是能凑合过去。就这样县老爷成了举人,又中了进士,最后被派到一个小县城当了县老爷。
当这个县老爷的时候,身为犬妖的左捕头接了他义父的班,右捕头小昙花则是扭送一伙强盗到县衙的时候,被县老爷给留下来的,按他的话说就是,都是妖怪嘛,自然要行个方便,能让人混好一点,当然要帮忙。
再说砚台,他是代班的县太爷,比起正主的县老爷还要更受老百姓的拥戴。看那浑然一色的黑,看上去像不像包青天再世,加上他断案如神,秉公执法,刚正不阿的作风,让老百姓觉得如果每天上公堂的是砚台就好了,那位白面书生模样的县老爷在气势上还是差上一些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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