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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的车子修复得完好如初,花了不少的钱,自那之后一直开着。
“身体不太舒服。”
顾珍却低下头,突然吻了他的额头。
林霖几乎以为那是一瞬间的错觉,就听见顾珍说:“雨看来不会停了,去你家躲个雨可以吗?”
林霖家离学校不算近。他点了点头。他不会拒绝顾珍,因为他无法一个人面对越来越冷的天气。
打开房门,屋子静悄悄的,顾珍陪着他。他觉得顾珍是担心自己,便拍了拍顾珍的手:“我没大事。房子有人打扫,客房的被子都是新的。你今晚睡哪里就行。”
顾珍显得很高兴:“你洗澡要人帮忙吗?”
林霖摇摇头,独自进了浴室。他很久没有好好端详自己这副身体了——伤痕累累,车祸的伤还在隐隐作痛。肉体的伤总是来的直接明白,痛了就是痛了。总要比不明不白地活了这么久,某一天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心一直在痛的日子要好得多。那样的日子像是被偷走的东西,廉价,毫无意义,不长在他的身上。回首一望,像是别人的故事,他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过了很久。
有的时候一个人在家,他会成天在沙发上,也不做什么事情。手边常放着几瓶红酒和开瓶器,几个普通的玻璃杯子,因为他总是打碎,所以不会买特别贵的。碎了的杯子和红酒洒在脚下的地毯上,他也不会刻意打扫,赤脚在附近走动的时候,玻璃碎片会扎进肉里。那一瞬间的痛让他很清醒,算是一天结束的信号,因为他总是躺在沙发上喝一整天,到了晚上才从沙发上起身。
林霖认识小语的时候,刚从家里跑出来没多久。他身上倒是揣了不少的钱,得益于他有一个钱夹常年厚实的父亲。那时他才刚刚高中毕业没多久,不过也才十六七岁的年纪,还不知道要去哪里,但决计是不打算再回到那个家里。
倒不是为了别的,只是因为他以一种不光彩的方式落荒而逃了,他总之是不愿提起。不过既然逃出来了,总比要一直在家里受莫名的罪强。他父亲从未瞧得起过他,他将来也一定不会令他满意。还不如就这么消失了,总比继续留在那让人看着眼烦强。想必他跑出来后没多久,他母亲就会被名正言顺地抛弃掉,换成现在那个戴眼镜的情人。
那个情人大腿粗壮,喜好穿红裙子,鞋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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