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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灯的同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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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股傻劲。人家都想找轻松的活干,他却反其道而行之,主动要求放弃柜台售货员的岗位,而去干大家嫌累的搬运工的工作。理由很简单,就是搬运工可以跟着车到处跑,可以去各种地方。单位领导当然支持了他的要求,因为几乎所有的领导都巴不得下属都是傻冒。领导虽然允许他干重活,但却不久久不愿给他付相应的工资(那时搬运工比售货员工资要高一点)。他为此找过领导无数次,但迟迟得不到解决,直到我父亲知道干预此事后,他才拿到了他应得的工资。几年后的1993年,正值全国“严打”时,他跟人打架致人死亡,人人都说他必死无疑。因为据他自己告诉我,判他“死缓”连当时的监狱管理者都感到惊讶,因为当年就连很多判过刑的罪犯也因为形势的变化,被从监狱提回重判,结果都有去无回。而他犯事恰遇“风头浪尖”他自己也知道随时有被提回重判,立即执行的可能。但他终于活了下来,这其中有很多原因:被杀的那个人本身不是好鸟,他平时的工作表现,单位领导的力保,他家庭的奔走,当然也有我父亲的尽力帮助。他为他的卤莽付出了应付的代价,人生最美好的14年时光在监狱中慢慢消磨。等到刑满释放时,该错过的东西都错过了。他娶了第一个妻子也得了精神病。随后的短短几年离了三次婚,现在仍然是单身一人。但他仍要照顾患了精神病的前妻,还要养活一个7岁的孩子。尽管离婚时并没有判他要照顾前妻,但他说她很可怜,曾经和自己是夫妻啊。他把这些归结为“命”他说,他和人打架是因为别人弄坏了他的照相机,还不愿给他修理。他用刀是因为当时正在和朋友吃西瓜手里本身有刀。他说他捅人家还用手护着怕捅深了人家,而且就一刀,就1。5厘米深的一个刀口,他说被逮捕半个月也没有想到那人就死了。他对自己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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