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坨被绑着互咬的狗。侬智高知道是凌雉灵使用能力了,但人却奇异的消失了,於是他呼唤:「圣nv殿下,您在哪儿?」
「我在这,侬智高,你快点过来。」雉灵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颤抖。
侬智高确定声音方向後,赶紧走进苑里。
却只见雉灵抱着一个极度苍白、乾瘦的孩子,他的手与脚都箍上粗大而沉重的铁铐脚镣,手腕和脚踝摩擦处有陈年累积的伤痕与瘀青,他身上的衣服简直不能称之为衣服,只是几块恶臭的烂布挂着,遮蔽力完全不存在,那瘦得只剩层皮的腹部短促起伏着,证明他的苟延残喘。孩子更睁大着眼瞪着雉灵,非常非常害怕的样子。
「这是不是你在找的侬继封?」雉灵颤抖着,眼眶有泪打转。
侬智高也哽咽了:「是,应该就是他。」
「他几岁?」
「足八岁。」
雉灵忍不住哭出来,0着这孩子的手与脚说:「怎麽看起来,完全不到六岁的样子?」
听到雉灵说话,孩子的眼睛骨碌碌的转着,却还是怕得直颤抖。心疼的雉灵忍不住抱得更紧,这个应该是小学一年级的孩子,瘦到皮包骨、身处惨不忍睹的环境,她内心完全无法接受这王权朝代下残酷的冲击,震撼是不可言喻的。
雉灵眼泪停都停不下来:「不怕,阿姨带你回家。」
《大越史记全书》在宋庆历三、四年间记载着─
「前年侬存福之叛逆,僭号开国置官署。
太宗〈即李佛玛〉既罪存福,而遣其子智高。
今智高复踏其父之不轨,则其大罪矣,诛之可也,
夺其爵邑,降为庶人,亦可也。
太宗既赦其罪,又以州郡附益之,赐印封为太保,
则赏罚无章,及其为广源之患,
乃出兵以援邻为辞,何以异放虎兕使之噬人?
而徐救之灾,盖溺佛氏之小人,亾有国之大义也。」
这段史书记载大概的意思是:
以前侬智高他老爸侬全福,没经过大瞿越国同意,就自己开国,还设置官署。
李佛玛降罪杀了侬全福,却遣用他的儿子。今天侬智高重复了老爸那条不归路,是大罪没错。
但在他犯错之前,杀他都不足惜,或者夺去他的封号领土、降他为平民,这也是可以的。
不过李佛玛既然赦免了他的罪,又以封土地〈虽然就是侬智高他家〉,还赐印封为太保〈实际上就是大巫官〉,这是李佛玛这个皇帝赏罚没有章程,也是广西这一代为什麽都无法平静的理由。
到为了大理国出兵这种瞎扯的措词都出现了,难道这跟放老虎去咬人有什麽不同吗?後来挽救失误速度也不够快,这都是因为沉溺在佛教的教义之中的关系,哪有什麽大国的风范啊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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