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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回 不速之客(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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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初到襄阳,参加那个什么劳什子襄阳大较……你可记得?我就是在去襄阳的路上碰到了你。……后来,我叫你去买棺材,你身上却没有钱——诶,我记得,当年问你为何杀人,你说‘为财’。结果怎么自己身上一根毛也没有!”

刘尔逊还是笑一笑,没有答话。但其实,王得意也不需要他的回答。

“所以——那六十一口棺材,只好由我来买……我在棺材铺付了钱,一转头,好哇,你跑得连人影都不见了!这就叫你逃了一条命去,十年后跑到这里来做秃驴。”

说到这里,他语声一顿,忽然想起,他也是这么遇见程雪时的。

当年,为了买那六十一口棺材,他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银钱,为了吃饭,甚至不得已卖掉了在关外打好的精铁剑,换来一口锈迹斑斑的破剑,只为了换来的钱能用来买包子。卖掉师父给他打的剑,他犹豫了三天,饿得眼冒金星,于是三天后,他在包子铺门前狼吞虎咽之时,见到了同样来买包子的程雪时。

眼前那少年同他一样,看来十五六年纪,不过是土生土长的关里人。那时候程雪时便爱穿青衫子——像棵水灵灵儿的小葱,王亚离这么想。他口中大嚼着半个卤肉包子,眼神直勾勾地望着那青衫子的少年人,看他长得清秀可亲,又听他一口中原官话说得细声细气,温和有礼,不由想道,我现在身无分文,剑都卖了,他看起来人怪好的,不若问问他,若是顺路,同他一道去襄阳?

程雪时果真也要去襄阳。

或许是出于一种不好意思拒绝的羞赧,又或许真是因为程雪时人太好了,结伴的过程出人意料的顺利:此处离襄阳本也不远,王亚离打了欠条,只说等在襄阳大较上一鸣惊人,出人头地,正式拜入武当门下,再把路上所费的钱还他。当时程雪时是怎么说的?他已全然忘记了。

时年洗砚司刚刚成立,还未撕去礼贤下士的温和假面,武当便在洗砚司的支持下,大操大办了一场襄阳大较,只要十五岁至及冠的少年人来参加,名次前十者可拜入武当门下。程雪时同他一样,是从穷乡僻壤的小地方千里奔波而来,出身小门小派,只待在襄阳大较得一个好名次,既长见识,又可能拜入武当,即便是路途遥远,所费盘缠不少,咬咬牙也觉得值得。

“我也不求甚名次,”程雪时笑道,“只要是在襄阳大较上见识见识别人的拳脚功法,开开眼界,也值得了。”他说完,又漫不经心般问道:“你呢,亚离?”

“我?”少年身后背着那柄锈迹斑斑的铁剑——为了五个卤肉包子换来的剑,他却并不引以为耻,还带着婴儿肥的脸上只有一股不知天高地厚的神气,“我自然是要争第一的!”

“第一?”程雪时先是看了看他的剑,又似乎想笑,但忍住了,“嗯……也好。”

“怎么?你不喜欢第一?”王亚离忽然回过头来,阳光在他眼中映出浅浅的琥珀色,在那琥珀色的深处,一瞬间流露出一种近乎偏执的专注,“如果我练剑不做第一,练剑还有什么意思?练剑太苦啦,程雪时!”

程雪时脸上现出困惑的神色。

“你练剑,不是因为喜欢剑么?”

“我喜欢啊!”王亚离理所应当道,脸上的表情就像是解释一加一等于二一样,“越喜欢的事情,就越苦!练了没有进益,便觉得苦;练了打不过师父,更觉得苦!你若喜欢一件东西,怎甘心在这件事上屈居人下?”

“我……我却是没有想过这些的。”程雪时说。

“你为什么不想?”

程雪时似乎被他问得烦了,那时候他还没有被磨出现在这么不露声色的好脾气,只不耐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武林中多少剑术高手,钻研勤勉一生,不过中流而已!你再喜欢,焉知自己能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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