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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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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尸体,两大一小,应该就是那对母子和可怜的小客栈老板的尸体。如此,人证自然也没有了。所以,莫琼祁自然只能无奈地说出“没有”两字。听到莫琼祁说出“没有”两字,我的脸上露出一丝冷笑,用惊堂木狠狠地拍了一下,沉声道:“没有物证,更没有人证,居然胆敢状告一品大员兼三等侯爵的尚书大人。莫琼祁,按照我‘中山王国’的刑法,你这是诬告的罪名,更是犯上!两项罪名加起来,足够你在牢中呆上一辈子!”此语一出,整个刑部大堂一片喧哗。制造“喧哗”的主体自然是在刑部大堂外面观审的百姓了。在之前的十天时间中,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让首里城的百姓对莫琼祁同情非常,对马文晔痛恨无比,而对我这个主审官虽然饱含期望。可是身为当朝(准)驸马、刑部侍郎、曾经为了“中山王国”百姓情愿捐出手中所有珍宝的我,却是一次次地让他们失望。6月28日,在获知驿馆以及城外客栈发生的惨案的时候,我大义凛然地发表声明,保证一定不会让那些犯下累累罪恶的不法分子逍遥法外!我的声明,经过n波人的宣传,很快地传遍了整个“首里城”并且快速地想着整个“中山王国”乃至于整个大陆传播开去。在当时,我的行为被有志之士称为“开吏治一大先河”“新时代的贾俞”(贾俞乃是“中央帝国”全时代的一大清官),至于其他的像什么“敢于挑战权威”“急公好义”“爱惜百姓”等等评语更是层出不穷。就这样经过了三天时间,等整个“首里城”甚至整个王宫大内差不多全都知道我将受理莫琼祁状告马文晔一案的时候,在我和马文晔这个被告发生了种种摩擦的时候,我于半夜里秘密拜访了马文晔。第二天,我更是打扮成普通百姓的模样和“马氏商会”的当家人马鸿志,并且敲定了一系列的条约,让我获得了大量的利益。不过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和马文晔以及马鸿志的两次见面居然被传了出去,并且弄得人尽皆知。

如此,又过了两天时间,我不得不再次作一次声明,言道我会秉公执法就算是他是王亲国戚也绝不姑息。可是在我作出这个承诺的同时,却并没有对案件进行任何的调查。不,应该不是没有,而是有等于没有。就这样,时间转到了十天之后,到了第三款行抱拳礼,按律掌嘴二十;另,不经主审官询问,擅自插话,重杖二十!又,马大人刚才无故大笑,是为喧哗公堂,重杖三十!合计,掌嘴二十,重杖五十!”不理会在场众人那呆滞的表情,我大喝道:“来人,行刑,明正典刑!”两边的金吾卫全是我的心腹人员,自然不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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