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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欲曙天。
我骤然想起白先勇《孽子》里的那群青春鸟,他们生于黑夜,待一破晓即又死去,可当夜翅再覆下时,他们奇妙地复生。
我与他的原始本能在夜的放哨下猝然爆发。
抚弄,无尽的抚弄。
他的唇衔着我的唇。
我的舌迎着他的舌。
他攻陷了我,我也征服了他。
没有人知道。
南水的粉墙青瓦,南水的脉脉川流,南水的若干双眼,他们都是局外人。
后来的日子里我们相见的笑容总有几分心照不宣的意味,在旁人看来那是一种捣蛋破坏后才有的狡黠,但我心知彼此间有什么东西分明早已变质。
细说起来,那真是不知者无畏的岁月,也是他疏通了我郁结已久的忧伤。那段时间,我最大的庆幸是玛雅人的预言终究没有成真,但我又萌生了另一种邪恶的念头——若是我与他恋恋相依的日子里世界毫无预兆地毁灭,那该是梁祝化蝶一样的浪漫吧?毕竟生是一场无畏的竞逐,死亡才是永恒的高潮。
我情愿与他在这永恒的石碑中长眠。
究其底细,我是不愿苟且于地下,凡事谨慎,凡事循规,凡事瞻前顾后。于是终到了那一日,我问,在街上牵手那么难吗?
他沉默了。
他沉默时的眼是那晚的星,他的眸子倒映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忧伤。我不由得惶然——或许我不该开口。
你知道南水那宗杀人碎尸案吗?
他总是这样过分,在我的问题上抛出另一个问题,令我陷入两难的境地。我们的开始是这样,我们的收场亦如此。
我故意露出疑惑的神情,其实灵犀暗通,我知他说的案子便是当时水边浣足时听说的骇人事件。不得不承认,看似乖巧的我背后其实是有些小聪明的。我以为假作不知便可以逃脱答案,兴许鸵鸟埋头沙中是一个道理。
结局几乎是必然的,就像时间必然逝去,生命必然归土。
有一瓣花落在我的足边,它在我的泪水中放大成一团炽烈的艳色,不由分说地占据了我的视线。
不知不觉,已经入秋了。
我们在一起多久了呢?我没有细数日子,但我知,那一年的春天,他陪我领略了四季的发端,然后走过上天用以煎熬生灵的盛暑,终是踏上穷途末路。
多短暂,如夜来一阵叹息,去得悄无踪影。
这是我里我最得意的一句话。
本以为的拒稿被他施以回春妙手,终于在杂志刊登,他说我的文字从张爱玲那一脉,又说这篇与苏童的《妻妾成群》有异曲同工之妙。他一夸我,我心头的欢喜便流光溢彩起来,但很不好意思,遂低头笑,担心态度骄傲,有损好感。
一来二去,他告诉我审稿时常依循的标准,我依照标准再对文字修改,有时他也让我不必循规蹈矩,标准是死的,文字是活的,让我放开写。
文字自由了,心也如不系之舟,飘然而去。
那天我去他的住处与他商议文稿的几处衔接,聊到一半他替我冲了杯咖啡,我百无聊赖抚弄着衣袖,却发现衣服前后穿反了。他将咖啡搁在我手边,径自去坐了,我坐立不安,——本不觉得别扭,待发现穿反衣服后怎样也不对劲,正襟危坐也不是,斜签着身子也不是。
长青正口若悬河说着,我见他偶蹙偶释的眉头,阳光从窗棂筛下缕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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