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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上改良而来,性能更好。对马背上的匈奴骑手而言,弩是最致命的武器。往往在他们还没冲到眼前时,强劲的汉弩就密集准确地击中战马和骑手,而这种射击的准确程度又非匈奴人的弓可比拟,便是他们穿上皮甲也无法抵挡弩箭强大的穿透力。不过,如果没有辎重战车的护送,轻装突击的汉家骑兵一般不敢轻易使用它。究其原因,则在于当时还没有高桥马鞍和马蹬出现,马背上的人只能是双足悬空吊在马腹处,在急进突奔中一但双手持弩射击,失去平衡的骑手很快就会摔下马背。所以在第一次河西之战时,霍去病便没有携带此种兵器。相对汉军,居于兵器劣势的匈奴人在马背上则多了一份自信:因为他们是天然骑手,一辈子都在马背上渡过,奔驰中张弓射箭乃家常便饭,骑术之精,自然是汉军望尘莫及。可霍去病就不信这个邪,他特地从西北六郡挑选士兵,经过几个月的苦训,愣是把麾下的士兵变成了堪和匈奴人一较高下的精骑善射之士。看到弩箭的强大攻击,极大的打击了匈奴人的心理防线,几个月来的苦练终于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战果,赵破奴不免又惊又喜。他瞥视左右,又见士兵们信心倍增,摩拳擦掌,迫不及待的要投身战场,顿时心里就生出一种感慨:看来,便是英才,苍天亦要让之!其余校尉则双目闪烁,对霍去病的仰慕如水之归下,绵绵不绝。霍去病本人也颇为得意,然他也只是眉毛稍稍一动。他知道,弩的威力虽大,即便是轮换上阵,却需要下弦装箭的时间——那时节,两军的距离已经大大缩短,匈奴人势必会反扑——果然,调整好的匈奴人重整旗鼓,在那两万职业兵的带动已经拍马杀到。看着数倍于己的密集队伍挥着大刀近在咫尺,霍去病冷静的用军刀指挥士兵改变阵型,迎其锋芒而上。终于捱到了肉搏战,单凭人数上的绝对优势,匈奴人收起方才的畏惧心理,一涌而上,全力搏杀汉军。按说来,看到敌人密如蚂蚁,涌动不绝,汉军即便不会立刻手软腿软,也该在心理上打个寒颤。可奇怪的是,这群汉军凶悍异常,就如他们的统帅一般:除了让手上的大刀饮血夺命,仿佛人生就不再有其他的生存意义。伊即轩紧紧的跟随在酋涂王和单桓王的身后,很费了翻力气才砍到两个汉军,为此他还得到了一个永恒的纪念——一道醒目的刀伤从额头横至眉稍。人马混战中,伊即轩偷空喘息了一会儿,非是他胆怯,而是他悲哀的觉察到:今天来的这些汉军,简直就跟皋兰山下的那群必死之士毫无分别!纵马奔袭八九日,急行六七千里,不但未见疲态,倒生猛得可怕!难道霍去病就真的是天之宠儿,没有法子可击败么?伊即轩愤愤的抬起头来,固执的想找寻到汉军的破绽,却意外的发现汉军并没有像从前那样结集群聚,依靠集体的力量而战,倒是自信满满的变身为单兵独斗。尤其是在他们的军骑与军骑之间松松的拉开距离,前后左右具可任由匈奴人突击探进。匈奴人果然是成群,吆喝着想从前后左右分隔每一位孤立无援的汉军。殊不料,当正面对敌的那一两个匈奴人的军刀才和眼前的汉军乒乓相撞,那些试图从后边包抄夹击的匈奴人便被下一位冲上来的汉军劈为两半。原来,每一位汉军并非真的孤立无援,实际上他们在各自为战的同时,仍然头尾相顾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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