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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
祝缨拿出了“正常”的官府速度来对待黄十二郎的案子,不再是头天报案,当天下乡,第二天查完了,第三天回来就把案给结了。
她每天以她自己的正常速度干着手上的其他公务,独将这件案子慢慢地走流程。童立等人被思城县的人磨时间她也不生气,更不派人催促,就由着他们在那儿耗着。
如此过了十天,天气更热了,黄十二郎还不觉如何,以他的经验,官府办事就是这样的。即便在思城县,县衙维护他,最快的办法就是对告状的说“滚”。次一等是接了状子骂一句“刁民诬告”,打一顿再“打出去”。如果是其他人的正常官司,从接状子到查访、断案、判决,多久都不意外。
他发誓,以后绝不再让福禄县办他的案子也办这么慢!得跟思城县似的!
但是福禄县里的其他人就有些坐不住了。
林家母女再次拜访了张仙姑,得到一个:“她说派人去思城县问了,人还没回来呢,不问清楚了怎么断呢?”
张仙姑跟这母女俩也没有太多的话可聊,张仙姑愣是不明白,缺儿子也有儿子了,怎么还扣着人家姑娘不放去跟人家爹娘团聚。林氏说了好几次“情愿陪着嫁妆”,张仙姑听到第三遍回过味儿来:“你现在说这些,早干什么去了?早早给人一条活路,也没有现在的事。”
林氏心比黄连苦,有理由也说不出来,只能含羞告辞。
回到娘家先向父亲哭诉,林翁便去找女婿:“这一回官司纵赢了你也将那个女人打发了!”
黄十二郎有点小兴奋地问:“怎么?判了吗?赢了?”
林翁道:“判什么?拿证据的差役还没回来呢!我说的你听进去了吗?”
黄十二郎有点泄气又有点焦躁:“知道了。”
林翁道:“你那个妾,我以前可一句也没抱怨过,现在弄出官司来了,我不得不说了。孩子留下,她愿走就走,留下来也是个祸端。”
林翁与妻女的想法是一致的,林氏没儿子,丈夫死了就守不住家业,那不行,得有一个。妾生的也行,但是确实不太愿意儿子再多一个别的娘,妾老实识趣最好,李福姐愿意走,林氏是打心眼儿里愿意“礼送出门”的。林翁也是这样的。
以往,黄家在思城县,林翁也管不着,如今搬了过来又吃了官司,林翁也就说起了女婿。
黄十二郎道:“我不是好色,我是为子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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