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只有我、许春明和时大礼三个人。”郭文直如实说道。
“为什么讯问笔录上写着你和你助理的名字,而且询问地点也写的不是许家?”检察员追问道。
“当时,我是出于合规的考虑,所以这么做的。”郭文直没有否认这么做的目的,但是在检察员看来,他有点避重就轻。
“你在询问完证人时大礼后,是否去见过被告人许春根?”检察员低头看了一眼发问大纲,继续问道。
“见过,为了核对案情细节,确认真假,见过时大礼后,我又去会见了被告人许春根。”看守所有会见记录,所以郭文直没办法否认。
“你们说了什么?”检察员问道。
“我把之前从证人时大礼处听到的情况与许春根说的情况进行了对比,并询问了许春根一些细节。”郭文直这话说的有些滑头,让人怎么理解都可以,既可以理解成有串供的嫌疑,又可以理解成只是问了些细节,没说其他的。
之所以郭文直这么说是因为一审时,被告人许春根说了相关情况,但是许春根说的与证人时大礼说的相差不大,所以不好判断实际上是否存在串供,只能说存在这种可能性,真假难辨,但是刑事案件只有可能性没有其他证据是不能定罪的。
方轶看过案卷,串供这事在一审时许春根没认,因为一旦出现串供的情况,对他有百害而无一利,对郭文直更是如此。
“审判长,我们问完了。”检察员结束了询问。
“上诉人郭文直的辩护人发问。”审判长看向方轶。
“上诉人,你去找证人时大礼的目的是什么?”方轶直接问道。其实之前检察员已经问过相似的问题,但是方轶问话的目的显然与之前的问话不同。
“我是为了核实案件的事实,确认被告人许春根告诉我的案发当日的情况是否真实可信。”郭文直回答道。
“你要确认的事实很重要吗?对于被告人许春根。”方轶问道。
斗法2
“重要!非常重要!因为许春根告诉我的案件事实会影响法院对他的量刑。如果这个案件事实被确认是真实的,那么被告人许春根的刑期极有可能降到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如果这个事实是虚假的,许春根的刑期大概率会在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之间。
事关我当事人的重大个人利益,作为一名辩护律师,我觉得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去核实相关情况。”郭文直言辞凿凿的说道。
“你见到证人时大礼后,你们两人谁先说的案发当晚的情况?”方轶接着问道。
“是时大礼主动跟我说的。当时,我去了许家后,问了时大礼案发当时他在做什么,他告诉我在跟许春根喝酒,喝到很晚许春根才回家。
后来我又问他是否愿意在许春根盗窃案中作证,把刚才说的话告诉法官,他说没有问题。然后我给他做了笔录。就这么简单。”郭文直说道。
在公诉人眼中,刚才的对话更像是方轶和郭文直在演戏,极其逼真的戏,一对戏精。
“审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fulishuw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