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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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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是《胯下之辱》。

律协组织的辩论赛和高校校园辩论赛不太一样。校园辩论赛通常会给一个很具体很直观的题目,比如经典的“智商和情商哪个更重要”,“应不应该以暴制暴”等等。

律协的辩论赛则全部以案例为题。这些案例有的是由真实案例改编而来的,有的是完全虚构的。正反方的辩论紧紧围绕案例展开,通过对案例进行事实、法律、学理等各方面的分析来论证己方的观点,得出结论。

胯下之辱是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例,案情如下:

村民金兰于村头设40岁生日宴,许多亲友和村民到场。游手好闲的村民吴成平日与金兰不睦,当日不请自到。

金兰不满,遂言语相讥:“你怎么随随便便到处吃?”

吴成一副无赖嘴脸:“我这个人不挑食,走到哪吃到哪,什么都敢吃,什么都敢喝,就算是农药我也敢喝。”

金兰厌恶地啐了他一口:“不要吹牛了,我要是拿来了农药你不喝,就从老娘的裤裆下钻过去,敢不敢?”

在场众人一道起哄。

金兰心道反正吴成也不可能真的喝农药,正好可以借此机会整整他,就倒了一杯农药端到吴成面前,挑衅道:“这是农药,你敢喝吗?”

吴成见面前的液体颜色和农药有几分相似,心生怯意,但眼见金兰已做出叉开双腿的姿势,周围其余人又喊着“不喝就钻裤裆”。

吴成不愿服输,端起杯子一口气喝完了。

金兰表情惊愕,旁边有眼尖的人问了句:“真的是农药吗?”

金兰下意识地点头,众人这才意识到大事不好,连忙和金兰一起将吴成送往医院。在送往医院途中,吴成因毒性发作死亡。

正方观点:金兰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反方观点:金兰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其实有点像模拟法庭。正方是控方,作有罪指控;反方是辩方,作无罪辩护。

李其琪抽到的是反方,认为不构成犯罪。

第一轮小组赛的时间定在本周六上午九点半,在h大研究生院教学楼举行。只剩一周不到的准备时间,匡住你队四人迅速分好了队内位置。

唐秋水之前在学校院辩论队就一直打一辩,这次还是这个位置。陈风二辩,李其琪三辩,宋学四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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