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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乃万物之灵,在神人鬼妖四界中就占了叁道。凡是人修仙,只需一劫即可成道,比鬼妖实在是要方便的多。非但如此,妖乃动物植物所化,死后无灵。而人灵气最重,死后成鬼,可修鬼仙,可谓是进退两宜。
但是这四界中也有疏漏模糊,这次却刚巧被越鸟和青华遇上。
人因为灵气重,经常影响身边其他生命。凡间素有犬无八年,鸡无六载之说,就是因为知道即使是家禽,跟在人身边久了,得了智慧,也容易成精。非但如此,就连死物,接触了凡人精血,天长日久,也能成精。
就因为这个,凡人日常用物,也偶有成精的。笔,扫帚,凉席,都曾修成过精怪,因是受人血而成精,又靠吸人精气方得修炼,所以托福修成人仙。只他们无窍,修行困难,往往敌不过天劫,便落得灰飞烟灭,难以成器。白泽神君先前所见的,就是一口缸成了精。
“缸?!”青华闻之大惊,用手比划了一下。
“对,就是一口缸。”越鸟解释到,“帝君有所不知,世人早有记载,破草鞋可成精,叫败屩妖,每逢天下破败时,就会出来阻塞道路。非但如此,老锅也能成精,可以修成人身,占卜凶吉,称作鸣釜。”
帝君听了,啧啧称奇,又道:“殿下既说死物无窍,难得造化,不敌天劫,又怎的说这个破缸精活了一千五百岁?”
越鸟面露微笑,又道出一桩因果。
原来,这成精的,非但是一口缸,还是一口极污秽的厕中缸。
青华一听恍然大悟。这人仙修炼,需度雷劫。天雷是天生的神兵,无坚不摧,单单有一个罩门短板——那就是忌污秽之物。听闻蝙蝠修炼,最怕雷电,所以往往从凡人民居偷出女子所用骑马带,到了雷电交加的时候,便顶在头上,好叫雷劈不着它。若说此怪是厕中缸,那真是天雷都得避着他走,自然无惧天劫了。
原本此缸,几十年间只是厕中之物,污秽不堪。偏此间民风不化,有弃女风俗。这一日,主人家将一个刚诞生的女婴溺毙于其中,无心插柳,叫此物占了人血婴灵,就此得了造化,修得人身。但他实在无灵性,始终难有道行,修炼了几百年,毫无进展。他也无大志,便化作男子模样,经商为生,赚得财帛,接济乡民,也算是修得善缘。他每到一处,居叁十年必走,以免被凡人识破他长生不老。
无巧不成书,他踏遍八洲之地,熟知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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