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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这么多,我只是想说明,琴酒这个别人眼中连血都是冷的男人其实身体也很柔软——咳咳咳,不是,我是说他这个男人真的很擅长忍耐和记仇。
所以我无论何时都不会在他面前掉以轻心,因为我知道他从不知屈服为何物,一旦抓住机会,哪怕鱼死网破也一定会咬断猎物的脖子。
因此,从暴露的那一刻起,我就没有想过除杀了他以外的第二个选项。
琴酒显然也明白今天不是他死就是我亡,所以从一开始就没留手,用的全部都是杀招。
只可惜,他是不可能战胜我的。
嘛,不过在干掉他之前,我还有一件重要的事需要确认。
破空声从下方传来,我放开琴酒躲开这一脚,顺便拉开距离,打开了从他身上摸来的翻盖手机。
琴酒微微一愣,脸色骤然阴沉了下去。
*
难以置信。
琴酒死死地盯着对面的蓝发青年,眼看着他眼皮都不眨一下的解锁了自己的手机,心里忍不住一阵躁郁。
难以置信,自己居然真的一直都没看出来这个人是公安的走狗。
更难以置信的是,他居然真的这么蠢,蠢到始终不曾警惕和制止这家伙从自己身上摸东西的习惯,甚至到了这样的生死关头,都因为从没有把这种举动放在心上过,而没能察觉到他捞走了自己的手机。
在这一刻,琴酒定定地凝视着那个自认为再熟悉不过的人,有一瞬间竟诡异的想起了从前。
三年前,十八岁的科涅克还不是“黑衣组织的科涅克”,而是朗姆从外面捡回来,说是要培养成组织的卧底的流浪小鬼。
琴酒对朗姆想培养什么人不感兴趣,但前提是朗姆没有把这个小鬼扔给他,让他给那个小鬼当保姆。
虽然朗姆的原话是让他教那个小鬼一点本事——杀人的本事,但在琴酒看来,这就是给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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