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56页(1/2)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此案一结,就算纪戎再诉,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管辖权又到了城南,那还不是随他们怎么办。

孟昭获权衡好利弊,也不装了,直接承认道:不必提取我的DNA样本了,孟厌确实不是我亲生的,他是我哥孟昭猷和江雪君留下的孩子。

他当即写下陈述书,推给桌案对面的纪戎。

你自行拿去公证,现在就把调解书签了,我今天就要带孟献回去。

他怎么可能直接提供自己的生物样本?那可是后患无穷的事。

纪戎坚持,孟厌的出生证明总在吧?

早没了,我哥嫂死后,他们住的那栋楼天干物燥失了火,什么都没留下,我这才把孟厌接到身边养着。

你实在想要的话,我哥还有两件遗物可以给你,但字,要先签。孟昭获点了点已经拟好的调解书,软硬兼施。

天擦黑,纪戎从莲华路最大的那间别墅里出来,手里提着个朴素的塑料袋,里面据说是孟厌亲生父亲的两件常服,被孟厌的爷爷一直收着睹物思人。

也是刚从老爷子的遗物里翻出来的。

撞坏的车拖去修了,他得步行到商业街才能打到车。

正想着心事,穿着碎花裙的胖保姆从后门追了出来。

--------------------

法律程序上和机构设置均为虚构,但也有部分设定有迹可循:

1.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管辖;民事案件基本是原告就被告。

2.财产侵占是自诉罪,故意伤害是公诉罪,后者要求受害者至少轻伤,且原则上不可以私了。但实务中如果是亲属间的纠纷且达成调解,可不以犯罪论处(有争议)。

3.开车故意撞人一般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而非交通肇事。(解释:发生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主观上应该是过失,而故意撞车的行为人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fulishuw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