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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休无尽的残杀毒害时期已经宣告了终结。
在神仙制定的规则里,所有犯了杀生之戒的妖孽,都要像人间的刑犯那般,接受天界的审判,或经受雷劫,或被关进锁妖塔,或打碎魂魄,永生不得转生。凌迟、车裂、腰斩、砍头,这些对妖也一样奏效,只不过要用神界的刑具,或以道士的符咒相助。
妖力微弱的,早就化作一阵烟,湮灭在五行之外了。
妖力强大的,如牛魔王,纵然罪行累累,罄竹难书,但连四海的龙王都惧怕他,不得不与他结交,酒酣处还得叫他一声牛爷,又有谁敢上报天庭。即使天庭震怒,派天兵天将下凡擒拿,也未必打得过他家大王。
就像五百年前齐天大圣大闹天宫那般,搅得玉皇大帝脸上好无颜面。
即便他们翠云山有大王做靠山,扶苏仍要好好训斥这两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妖怪一番:你们难道没听说虎头山灭门的惨案,那山头被雷公电母劈了七七四十九天,自此方圆五百里内寸草不生,杯水不流。侥幸逃过雷劫的山妖也尽数死于饥荒暴寒。白虎王吃人无数,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以人皮为衣,白骨作床,吞活珠以明目,啖内腑以强心,以求长生不老,却引来天怒,人神共愤,死无葬身之地。尔等怎敢再步其后尘?
山鸡和野豚没有出过山,也不曾识得几个字,只知道他们认识的穿山甲大哥一家老小都死于这场浩劫。穿山(妖的复姓)大哥一生行善,从不吃人,却因筑错爱巢,落得如此下场,可见神仙有时候也忒没眼、忒心狠、忒糊弄人了。
妖害人,只要被神知道,妖难逃一死。
神灭妖,勿论好妖坏妖,神功德圆满。
二妖唯唯诺诺,连声应承,连吃人的心情也没了,找了一处花前月下的好坟墓,把那枉死的女人埋了。
山鸡一边用力挥舞锄头,一边偷偷拿眼角扫着莹莹月光下,立在一旁的扶苏,窥探那道颀长玉致的身形,和那张白净清华,不染尘埃的脸。
这只麋鹿精,自小和他们一起在山里长大,论出身谁也不比谁高贵,怎么几百年混混沌沌地过去了,人家就出落得跟天上的谪仙似的,比二郎真君身边的哮天犬大仙还要神气尊贵。当然他也没亲眼见过哮天犬,不过为天庭效力的大狗狗,自然也是器宇轩昂的,绝对不会贱兮兮地啃骨头。
而他自己横看竖看,把鸡毛梳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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