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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看过冒一下泡泡写的女警,非常喜欢,感觉作者可能性格比较随行吧,
用 笔感觉很多时候都是轻描淡写,对一些肉戏的描写好像也总是像点缀一样
,不像别的作者写到肉戏通常都是浓墨重彩大书特书,但看泡泡的文章,每每
到了肉戏的时候那是真正的吸引人,先期对人物性格的刻画,背景的描述,种
种感觉是多余的东西,都成为了让人兴奋的催化剂,我特别喜欢泡泡兄对人物
装束的描写和凌辱女主的一些创意,可能有些创意不算很新鲜,但在别的文章,
类似的桥段就没有女警,或者艳福中写的那么吸引我,可能这就是文笔吧。艳
福刚开始出场第二个女角色,就是后来的女杀手时,对他衣着的描写,拔掉衣
服,露出绳子,再找到绳头的过程,真让人血脉喷张,棉质的裤袜那么真实,
感觉文中的角色就是自己在生活中所见到的美女,产生了极强的代入感。
之后到林妙璇被抓到,穿着白领的职业制服,嘴里塞着带孔的扣球,双手背
在身后,被肘铐、腕铐、拇指铐,三副手铐铐住,大腿根部和脚踝都套着上锁
的皮带,两条皮带之间连着十公分的钢链,这种情节不算很新颖,很多小说能
看到类似的束缚方法,但由于文章有前面的铺垫,有对林妙璇警察身份的刻画
,让我们对他的性格有一个定义,感觉就不一样了,简单的说这样束缚一个荡
妇和束缚一个英姿勃发自尊自爱的警察,给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但一个女主
到底是荡妇,还是自尊自爱的人,不是作者一个两个词语或一句话就能决定,
作者可以这样定义,但我们内心不会有这种感受,不会觉得凌辱一个仅仅挂了
个英雄名头的人有什么不一样,因为这个所谓英雄不是有血有肉的存在,我们
不会觉得心疼,不会替他难过,我觉得泡泡兄对人物的刻画就好在他不去刻意
的定义人物的属性,而是通过一些描述来让读者自己感受,我觉得这才是真正
的刻画人物,这样的用笔才能让读者真正走进文中的世界,去体验作者构想的
画面。
最后我也想给作者提一些建议了,也不知道对不对,只是我的一些想法,
希望作者看到了不要介意,绝对没有冒犯的意思,第一就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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