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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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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一定会给。

事实上,埃及社会并非是阶级分明。而是因为这些从所罗门王朝中期以后才出现的新兴社会阶级,实质上的权力和地位已经高于了其他所有阶级……乃至于部分祭司。

他们主要由地方行政长官和治安长官的直系亲属组成。在地方祭司的权力随着法老的意愿而收紧,处处受限的同时,这些另外委派、只属于法老的官员亲属却拥有了莫大的地位。

从所罗门开始的官员选拔和替换机制,在最近的几十年里逐渐被人们刻意忽略——这是以祭司阶级的权力收紧为开端,逐渐从底层开始的新潮流。

以前的祭司拥有莫大的权力,除却粮食和生活物资的配运、献祭外,还负责土产纠纷、医疗、记录、法律、教育等权责。

但如今,除却能产生上下埃及宰相的阿蒙、透特、伊姆霍特普三大神殿外,其他神殿的权力大规模的收缩。如今已经只剩下了提供教育、医疗、粮食转运和管理日常宗教生活的部分,变成了只拥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却并没有多少权力的国宝型阶级。

而随着祭司阶级的权力日渐衰落,所罗门王设置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也被逐渐搁置——没有人会愿意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决定下一任的大祭司是什么人,也没有人会在乎他就任了多久、下一任的大祭司又是如何选出来的。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谁当大祭司都一样吧,反正他们都干的一样的活。”人们多数都是这样想的。

但原本这些祭司,却有一个工作是监管和选拔地方行政官和地方治安官。在祭司们的权力收紧后,新任的行政官和治安官的权力逐渐高于祭司团。

而他们的权力,也逐渐从“选拔”变成了“世袭”。他们引用的传统,就是所罗门教的“三子”继承制度。

一些贵族们收养年轻听话的少女或者少年作为“义子”,给予自家的姓氏,再把自己的财富在形式上给予他们,最后将他们嫁给继承了自己的长子或者长女。[§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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