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涨,备受煎熬。
慢慢地公公在心里已经忍不住,将媳妇当作自己宣泄情慾的幻想对象,多次
利用洗衣服的机会拿取媳妇的内衣裤自渎,这让接受传统道德教育长大的公公内
心十分挣扎,基於亲情伦理道德的约束,老教授每天一直在忍耐着自己对媳妇的
不伦念头。
直到当他住院无法自理,体贴的媳妇在护士的教导之下协助清洁公公身体的
时候,他的下体诚实地反应出自己真实的慾望。而媳妇则被公公的粗大性具给震
惊,原本身体饥渴的她忍不住开始一边清洁,一边失神地爱抚着公公的下体,然
後两个人就在慾火之中失去了理智,沦为一对满足彼此身体需求的发情动物。
当然事後媳妇跟公公都十分後悔,不知如何面对彼此,可是每天的生活仍然
要过下去。渐渐地原本羞怯的媳妇,在公公努力的安慰之中逐渐地放开胸怀,食
髓知味的他们後来几乎不再考虑面子上的事情,两个人几乎像是新婚蜜月一般密
集地享受性爱的欢愉。
珍珠感觉到这个老人家应该也是天赋异禀,已经快6岁了,仍然可以给予
媳妇极大的满足,因此讯问的时候,珍珠还忍不住好好的仔细打量着老教授的胯
下,胸前的奶头再度兴奋起来,脑中开始胡思乱想老人家的阳具究竟有多大,让
她下体穿着色情内裤裸露的阴唇又开始有了感觉。
强奸的话是公诉罪,不过如果是通奸的话,依据刑法第239条规定:「有
配偶而与人通奸,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不过,本罪属告诉
乃论,须於六个月内举发,且非配偶不得告诉,重点是,若配偶事前纵容或事後
宥恕,则不得提告。
所谓通奸,是指婚姻关系外男女双方均有意奸淫之行为,又称和奸;有别於
强奸,通奸罪之特别要件有二:一则本罪主体须为现有配偶之人,二则须有与他
人和奸之行为,本条後段规定相奸罪,规定的是与配偶通奸的人,必须是自愿且
十八岁以上的异性。
那麽问题就在於先生要不要坚持提出告诉了,於是了解内情之後,珍珠就开
始劝儿子撤销告诉,而由公公提出相对民事补偿来解决问题。後来经过几次协调
之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fulishuw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