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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小事四:



在看过n多本小说后,孟逸清对大荣朝的话本不甚满意,决定亲自动笔写。



话本主角基本上是小哥儿和小哥儿,小哥儿和姑娘,内容还掺杂了现代小说里的带球跑、你爱我我爱他他爱他等狗血剧情,堪称大杂烩。



大荣朝以汉子娶亲为主流,俩主角都是小哥儿的话本子挺新奇,加上故事足够狗血,居然意外的受欢迎。



徐瑞笑得想死,果然,人类从古至今都爱看狗血。



署名时孟逸清没用真名,而是结合他跟徐瑞的名字起了个笔名——轻絮。



书铺老板也是他的读者,经常派人上门催稿,原因是孟逸清每回交上去的稿子都会把结尾卡在重要节点,惹得读者抓心挠肝,对他又爱又恨。



宋羡安是第一个识破孟逸清身份的人,某日他捧着话本去找孟逸清,饶有兴趣的跟他分享。



“这个话本好有趣,主角是两个哥儿,你一定喜欢。”



孟逸清表情一顿,羞耻感自心底油然而生,好朋友看自己写的东西还跟自己分享,原来脚趾抠地是这种感觉。



宋羡安瞧他表情不对劲,开玩笑道:“怎么这个表情,难不成本子是你写的?”



孟逸清沉默不语,宋羡安震惊,不会吧,真是他好朋友写的?



转念一想,轻絮轻絮,清徐!取个名字也要秀恩爱?!



孟逸清沉默半晌回道:“对,是我。”



听他亲口承认,宋羡安由震惊转为狂喜,猛摇他的肩膀,吼道:“他们到底什么时候相认啊,不是说小崽子长得像爹吗,为啥主角会认不出来?”



孟逸清:“……”



崩人设了,安安。



暴露的后果就是,每回交稿前宋羡安都会先拜读,准时准点从不缺席。



完结的时候他依依不舍,跪求孟逸清多写点,孟逸清实事求的回:“再写就注水了。”



宋羡安:“……”



其实也没有很水啊,宋羡安想,他个人觉得还可以写很多呢。



但清清都说了到这,那就到这吧,反正他追更追得挺开心的,这本结束了就安心等待下一本。



“走吧,带你去吃饭,哥哥在酒楼里订了位子。”



“什么日子啊要请吃饭?”[§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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