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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瞥向手机,都不用特地搜索,门户网站的热点新闻里,庚哥的大名从来没这么高频次地出现过,她只要随意点进一个链接,就能了解事情原委。
作为s公司第一个在韩国出道的中国人,庚哥的人气伴随着suju的人气上升、疯狂跑通告刷知名度的同时,成为了大众眼里能叫得出名字的面孔。
而这样的一个人,居然起诉他的原公司?
于此同时,新闻底下还用寥寥几笔提到,除了庚儿以外,包括suju队长利特在内,还有五位成员也提出诉讼和解除合同,希望能与公司重新签署艺人合同。
在继东方神起之后,s的另一棵摇钱树也要一分为二了,难怪最近一段时间,公司理事等人如此频繁是找她。
想来,是太多人的行动,让他们心里发慌了吧。想趁着林亭玉反应过来起诉他们之前,先改成更合理的合同吧。
不得不说,林亭玉虽然是个白面芝麻包,但她的盈利能力依旧让放养她的公司选择大开方便之门,但同时也害怕她撕毁合同,选择和东神左三一起离开。
毕竟比起东神的合同,像林亭玉还有庚儿这些中国人签署的条约,更如实证明了什么叫吸人血馒头,这种欺负年轻艺人不懂法律的行为,是起诉后绝对会被法院判艺人胜诉的。
一旦走到那个地步,s绝对要狠狠脱一层皮。
金希澈再次喝了一杯酒,问亭玉:“你的合同分成是多少?年限是多少?”
林亭玉平静地说出几个数字。
其实跟庚哥差不多,唯一比庚哥好的是,她结算的金额不需要和成员分配。
但那仍然是个不可理喻的数字。
金希澈惊谔:“你傻啊,这种狗屎合同为什么要签!”
亭玉说:“因为我只有一次机会。”
当时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签了合同立刻出道;一条是等待下一次不知何时才来的机会。
看到金希澈忿忿不平的表情,亭玉拿起玻璃杯和他轻碰,在空中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她笑笑说:“而且现实是,我现在混得确实不错。”[§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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