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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会不会见光死啊?”
周牧的脸上,是真心实意的纠结,陶黎觉得小牧应该挺喜欢奚随遇,提起他时,又开心又惆怅。
好朋友动了心,陶黎回想了一下奚随煜的信息。
商都大学的大学生,搞乐队的鼓手,一米八几,手上好像还有纹身,看起来很野。
具体的性格怎么样陶黎不知道,那是周牧喜欢的人。
但是,小牧和他才认识,不到半个月吧……
作为朋友,陶黎还是有点担心的。
如果那个奚随遇是坏人,小牧比他还要小一岁呢,他一个人过去,被打了都还不了手。
虽然加一个陶黎,真要挨打也就是顺手的事情……
陶黎想了想,少年鼓励道:“小牧,才不会啊。”
“我觉得你很好看,戴眼镜是因为你爱学习,好学生里很多都近视的。”
“你觉得奚随煜很好,我也觉得你很好!小牧,你就是很好!”
“你要是想见,就去见呀,我支持你!”
“如果实在担心,我可以陪你一起去!”
小伙伴俩窝在一张床上,脑袋贴着脑袋,周牧听了,也慢慢鼓起勇气。
所以,两个乖乖好学生,在这周周末,背着双方家长,陶黎和周牧做了要去商都的决定。
周牧不告诉他爸妈,是因为他爸妈管教太严。
陶黎不告诉秦京樾嘛……
恋爱奔现,是小牧的隐私,他觉得告诉秦叔叔不是很好。
为了朋友,陶黎只能撒个小谎啦。
秦总并不知道,自己在商都出差的最后一天,秦京樾为了早点回去和陶黎见面,加快了工作处理。
在盛京上学的留守小兔,刚编辑了——
黎黎:[好耶!秦叔叔今天就出差结束啦,小兔乖乖在家等你哦!]
的消息。
发送的同时,陶黎背带裤配小书包,粉白色的兔耳朵垂在脸颊边,少年看上去乖巧漂亮,单看脸,完全不是能做出背着daddy偷溜出去的那种小兔。
登上去往商都的高铁。[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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